区区几个大步,陆恪就走到了落地窗前,站在了那位人高马大的黑人身边。但重点是,他现在脑袋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始执行任务。
“这里真是无聊的一座城市。”两个人沉默地站在落地窗前,对方似乎没有发现陆恪的出现,陆恪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沉默了片刻之后,他切入了话题。
果然,对方轻笑了起来,“那是因为你没有到过格林伍德。”
“哪儿?”陆恪条件反射地询问到。
那个年轻人呵呵地笑出了声,“这就是我的意思。一个从来没有人听过的地方,你知道,在密西西比州,这样的地方数不胜数。对于我来说,印第安纳波利斯,这是一个精彩纷呈的城市。”
“拜托,即使没有前往其他城市,至少也应该知道,如此背景音乐,这着实不合时宜吧?”陆恪摊开了双手,一脸嫌弃的表情。
两个人稍稍安静了片刻,酒店大堂的背景音乐就变得清晰起来,居然是——贾斯汀-比伯(Justin-Bieber)的“宝贝”,如此音乐品味,真是让人吐槽无力;更何况,这里是中部,牛仔们再不济,也可以选择乡村或者摇滚,经典曲目数不胜数,想要出错都十分困难。
印第安纳波利斯和贾斯汀-比伯,这绝对是陆恪所经历过的最诡异的搭配组合,尤其还是在橄榄球的新秀训练营,被誉为是硬汉运动的橄榄球!
对方一下就抓住了这个梗,嘴角再次上扬了起来,“在我的家乡,爵士和灵魂,那才是真正的美妙。我可以确定,这间酒店的大堂经理,应该到格林伍德去看看,也许他的音乐品味会有所改变。”
“看,这就是我说的!印第安纳波利斯,这真是无聊透顶的一座城市。”陆恪再次重复了自己的观点,对方挑起了眉尾,意味深长地说道,“但格林伍德,你就连听都没有听说过,我也保证,你不会想要听说过的。”
如此话语,让陆恪也笑出了声,不由耸了耸肩,调侃道,“我现在开始好奇,如果纽约巨人队选择了你,那将会发生什么。”纽约,世界之都,那才是全美国最色彩缤纷的城市。
“呼,我希望我能够承受得住。”对方低笑了两声,却没有说话,话题就这样中断了下来,沉默的空气再次开始蔓延。
这样的谈话节奏,着实是让人扶额,陆恪正在思考,他是不是应该使出撒手锏,然后就听到对方开口说道,“你这是在和我搭讪吗?”
“……”陆恪满头都是问号,眨了眨眼睛,木讷地看着对方,“到底是什么信号,给了你这样的错觉?”随后,陆恪摆了摆手,“到底是什么信号,给了你这样的自信?”
相似的两句话,却表达出了截然不同的意思,对方噗嗤一下就笑了起来,耸了耸肩,“我不知道,也许是你主动过来找我聊天?和我聊起了音乐?而且还和我聊起了纽约?你知道,在我的家乡,纽约就是最时髦的搭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