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像是屋檐上的雨滴,在一点一滴间,那群山的尽头,天地的边缘,已有了一丝白蒙蒙的光亮。
全新的一天,马上就要来临了。
狄道城最庄严的所在,占地广阔的府衙,很没面子的变成了马厩。
甲胄鲜亮,龙精虎猛的刘云麾下将士,舍弃了战马,骑兵变步兵,分成四股,趁着天地间最后的一丝灰暗,奔向了四面城楼。
刘云亲自率领着两百亲兵和三千将士,摸向了就近的南城楼,他钟情于南方。
如今只留存在记忆中的故乡,就在南方。
战斗是在无声无息间开始的,场面比刘云和盖勋所猜测的还更要夸张一些,那些士兵睡的简直比猪还要死。
刘云在夜间率军撤守府衙周边后,马玩麾下那些校尉,便摆出了包围之势,将兵马屯于城内各处要道与巷弄间,看样子是想困死刘云这支骑兵。
但就刘云所看见的情况,他们这么做似乎并没有任何的意义。
因为此时此刻,那些士兵一个个似乎有些瞧不起这冰天雪地的天气,睡的东倒西歪的,好像也有些瞧不起刘云所率这一万精骑。
他们真的有些过分,直到刘云带着人马到了他们的眼前,这数百人的小营地里,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大家睡的都还挺香甜。
在这一瞬间,刘云甚至都不想下令砍人了。
这好像跟切瓜砍菜,并没有什么区别,实在有点欺负人。
那便统统绑了吧,毕竟身为一个穿越者,刘云的心还没有那么的歹毒。
杀人这种事情,刘云如今虽然是习惯了,可内心总还是有一道关卡的。
急促的战鼓终究还是在城头响起来了!
但听着软绵绵的,少了一丝紧迫的战场气氛,这鼓也像是没睡醒一般。
城墙上下屯守了两万多人,自然不可能全部都睡死过去,刘云这样明火执仗的行为,肯定还是会有人看见的。
不然,这仗估计也就不用打了。
大队的士兵从城头涌了下来,看着气势还是有的。
刘云淡定的扫了一眼,也不用去考量隐匿行迹了,舞起长刀,当先大喝着冲了过去。
“兄弟们,砍他娘的!”
话粗俗到了极致,效果倒是贼好,本就雄赳赳的士气在瞬间又拔高了几分。
主公身先士卒,胆气这么的好,底下的士兵自然在瞬间就有了砍人的力量。
整齐的呼喝声中,狭窄的城墙上,很快便处处是厮杀。
一名身长七尺的壮汉,手提一把开山斧,忽然横在了刘云的面前。
“你就是汉阳那小贼刘云?先吃你家爷爷我一斧!”
在这样美丽冻人的季节,这孙子竟然还光着膀子,真是把自己当牲口对待了。
刘云看的有点傻眼,他以为自己麾下那些穿个毛衣就喊热的家伙,已经很过分了。
真没想到,今儿个还他娘的遇见一个光膀子的。
这是真不把冷的人鼻涕都吸不住的冬天放在眼里啊,太张狂了。
“砍他!”
刘云往后一闪身,愤怒的大吼道。
妈勒个巴子的,他套了两件毛衣还冻的跟个鬼似的,这狗东西竟然光膀子。
还要跟他单打独斗?妈的,太瞧不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