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第一要务,讨论来讨论去就是充裕财政;
而充裕财政就要开辟新财路;
开辟新财路就只能从有产者这里取利;
而要从有产者这里取利,就不该强取豪夺,更不能自己执法犯法,那是真的毁弃根本,而是应该用合法合理的手段夺取有产者最大、最快捷,却也最无耻的经济收入手段,以利出一孔的基本理念,纳为国政,让国家来赚这个钱;
这个生意,或者说聚敛手段,只能是高利贷,那么想要快速、大量拓宽财政,就应该是让国家来取代这些有产者占据高利贷市场。
而当时说到这个地步,赵玖和几位宰执立即就意识到了……自古以来就是那些套路,人王安石想的比他们早好几十年。
于是,讨论立即又演变成了对《青苗法》的讨论。
但是,还是那句话,《青苗法》作为王安石变法的核心,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一部分人,也就是赵官家一开始的时候了,还有张浚,跟眼前的陈康伯一样,坚持认为,《青苗法》的失败是触及到了有产者的核心利益,引来了有产者和旧党的联盟,所以失败是纯粹政治上的失败。
眼下未必不能施行。
而与此同时,几乎每个老成的务实官员都对此持坚决反对态度……吕好问、赵鼎、刘汲、李光,甚至包括如今职责在军事多些却又有着丰富地方执政经验的陈规,都坚决而明确的表达了态度,那就是《青苗法》的失败,跟法规本身是有直接关系。
《青苗法》本身就是不行的。
问题出在哪里呢?
道理越辩越明,在争论了许多次,做了许多笔记后,此时的赵玖早已经想明白了关键所在,并且渐渐改变了态度,然后与几位宰执在大略上达成了共识,或者大家说相互说服了对方——问题其实在于官僚体系。
而官僚体系与《青苗法》的失败关系又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
首先,是皇权不下乡,作为皇权的延伸,执行法律的官僚体系真要是依法依规的话,是无法在乡间跟这些有产阶级对抗的,老百姓也更信任和服从这些寺庙、地主,而即便是在市井中,基层官吏也很难与经营多年的豪商抗衡。
从这个角度来说,确系是反动势力太过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