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作者依旧是个肥宅,不过体力却比上一个好上些许,手中更拿着电锯这一大杀器,相比之下经过这三年的作者生崖,秋玄雨体力又下减了不少,眼睛也略有点近视,能对付二十来只发狂的大鹅就顶天了。
虽然在那名作者痛下杀手之际,秋玄雨及时赶到,但为了制服这名作者,秋玄雨也着实废了不少力气,甚至还受了点伤。
就这样秋玄雨跟这位女编的距离又拉近了不少,秋玄雨也知道了她的名字,他们两人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泡温泉,一起睡觉,那段时间可以说是秋玄雨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
在那段时间里,秋玄雨的成绩直线上涨,短短三个月就从三十订,涨到了四千订,又是两年时间秋玄雨的订阅率几乎已经稳定到了五万左右。
不过也就在秋玄雨冲到五万订没多久,她便不辞而别,只留下一封信,让秋玄雨别在去找她。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一栋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没有。
所以我也没有办法飞。
如果我把整个太平洋的海水全部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太平阳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不要在找我,找一个你爱的,不,找一个爱你的,算了还是找一个你爱的人吧!请忘了我。
在她离开以后,秋玄雨就断了文,开始满世界的寻找她的下落,一年,两年,整整找了三年,除了一张病单和她没写完的另外半封信外,什么都没找到。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的新娘。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能成为你的妻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想从地狱飞上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在无法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浴缸的水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
红斑性狼疮,是一种很可怕的病。
秋玄雨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么久以来,这么幸苦的寻找她,而她竟然已经不在人世,相比于此秋玄雨甚至更希望她是喜欢上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