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短短几秒钟的功夫,野鸡们早已飞入林中,不见踪影。
看着一地鸡毛,王奎走到双杀的两只野鸡尸体旁边,捡起来,红脸黑头,鲜血顺着身上棕色的羽毛,滴答滴答,向下滴落,上面肉眼可见,布满了各种血窟窿,应该都是铅弹沙击打留下的。
因为他携带了一把栓动步枪,中远距离威力足够,所以就不需要再带独头弹了,使用鹿弹的霰弹枪,才是三四十米真正的王者!
并且打野鸡也不是为了皮毛,窟窿多点也无所谓。
“呜!”
这时,身后传来了大腚的叫声,扭头一看,这家伙也将之前用韦瑟比步枪打死的两只野鸡一同叼了过来。
对比之下,观众们才深刻感受到两种枪械的恐怖。
被霰弹枪打死的尸体,就像被狼牙棒砸过一样,留下浑身糜烂的伤口。
可被栓动步枪打死的尸体,只有一个血窟窿,不过这个血窟窿的大小,却等于前者所有伤口的总和,往小了说,都有一个大拇指头粗细,而老奎打死的第二只野鸡,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枪法如神,脑袋都没了,直接被步枪子弹爆掉了!
“四只应该够一天的量了,走,先回营地!”
冬季是蒙古野鸡最肥的时候,但仍旧比不上家养饲料喂出来的肥鸡,一只能上三斤多,就已经是顶天了,王奎将血控掉后,装进了驮包内,一路回到营地。
四只野鸡,三公一母,他给大腚留了两只,自己留了两只,别看他一直骑着马,不怎么耗费体力,但也正因如此,不怎么活动的他,需要时刻燃烧脂肪供能,来抵抗寒冷,这个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脂肪能量。
这也是北欧、俄罗斯人为什么普遍肥胖的原因,不是他们喜欢胖,而是需要高热量、高糖食物,来抵御寒冷,这是环境因素下,人类刻在骨子里的基因习惯。
王奎拿出猎刀,开始处理尸体,几刀下去,羽毛便连皮被剥了下来,这野鸡表面看着还挺大,可当把毛去了后,就跟小鸡仔一样,难怪老奎杀了四只才说够吃。
虽然皮被剥下来。
但上面一层黄黄的脂肪,却被他刮了下来。
在寒冷天气下,脂肪被冻得有些凝固,像冰淇淋,又像黄油,“这东西得留着,关键时刻含一口,能迅速给人体提供大量热量,虽然恶心,但能救命!”
他将脂肪用洗干净的叶片包好,揣入冲锋裤的口袋内。
四只野鸡很快就被处理好,扔了一只生的给大腚啃,剩下一只放入驮包,自己的那两只则放在火上烤。
大腚估计也是饿坏了。
一口下去,就咬断了野鸡的脖子,将鸡头放在嘴里,当作泡泡糖一样,反复咔擦咔擦地咀嚼,平常人类难啃的骨头,在它混血狼的牙齿和越发强大的咬合力下,很快就被碾碎,最后“噗”,一口吐出来个没用的鸡喙。
王奎盯着火堆上本来就小的野鸡,放了血、去了毛和内脏,再被火烤干巴儿的,就更小了。
不过,这味道确实诱人。
二十分钟过去,两只野鸡都被烤得焦酥油亮。
眼看着火候差不多了,他这才拿起一只,掘下一只鸡腿,看着里面白花花,热气腾腾的鸡腿肉,便再也忍不住,一口吞了下去。
“呜……”
虽然刚烤完的野鸡还很烫,但在这么冷的温度下,嘴里被又烫又大的物体塞满,别提有多爽了,尤其是牙齿咬下去,大量油脂顺着齿缝,流入舌间,最后灌入喉咙,飘香四溢,令他早就忽略掉了那股土腥味儿。
“啪唧,啪唧……”
吃完一整只鸡,王奎还嗦了嗦手指上的油星,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早餐吃鸡,真豪爽!】
【666,这吃得也太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