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回去把留守的人都给叫了过来,请孙思邈帮忙一块医治。顺手也把铁锅给带了过来。
大铁锅里翻腾着肉汤,浓郁的香味让这些人哈喇子都落下来了。
他们已经有段时间没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了。
王霄处理好毛皮之后,就在四周山野里找到了不少的野葱以及可以入锅的野菜。
清水熬煮,再把盐一把把的撒下去。那味道的的确确是鲜美至极。
王霄拿着横刀从锅里挑了一块,送进嘴里吃掉满意的点头“可以吃了。”
一大铁锅的肉块,很明显不够这么多人分。
不过还在食材还有很多,扔进去再煮就是了。
“老薛。”找了根嫩枝剔牙的王霄坐到薛万彻的身旁“我给你留了个好东西。”
吃了个肚圆的薛万彻正躺在地上消食,闻言疑惑的看着王霄“什么东西?”
王霄偷笑着把某个bian状物体递给他“听说你不懂nannv之事,有了这个你就懂了。不过你得回到自己府邸之后才能吃,这可得记住了。”
历史上的薛万彻可是有够惨的,被丹阳公主各种嫌弃,甚至说他不懂nannv之事。
至于真假,王霄懒得去分辨。现在不过是闲来无事,寻个乐子。
薛万彻先是有些迷茫,随后面色逐渐涨红起来。最后恼羞成怒的起身把王霄送他的东西直接仍了“你胡说!我用不着这个!”
王霄一脸惋惜“可惜了。”
第二天一早,再次吃了顿炖肉后,王霄与孙思邈他们告别。
孙思邈要继续在山里面采药,而薛万彻等人则是决定跟着孙思邈帮忙顺道保护他。
不过在王霄看来,这帮人纯粹是为了求人治病。
估计要不了多久,薛万彻他们就会接受李世民的招安回到长安城去。
毕竟对于这些毫无丛林生存经验的军士们来说,这里实在是太不友好了。
王霄收拾好皮子,背着弓箭挎着横刀,原路返回向着长安城走去。
三天之后,他终于是走出了茫茫秦岭。
来到西市的毛皮店内,那胖乎乎跟圆球似的老板看到皮子欣喜不已。
“这光泽,这柔顺。真是上等的好皮子。真是太好了。”
皮子的价格自然不是固定的,除了光泽柔顺度之外,最关键的因素就在于有没有伤口。
一张完整无缺的皮子,价格可是很高的。
“二十贯如何?”
王霄直接收拾皮子准备走人。
“三十贯,这都够你买上三匹突厥马了!”
“哼哼。”
王霄侧头看着他“我给你三十贯,你去个我弄一张这样没有丝毫损伤的皮子来。”
对于猎人来说,抓到虎豹这样的猛兽并非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他们大都是设置陷阱。
落入陷阱的猛兽,要么饿死毛皮毫无光泽可言。要么被刺死,身上带着伤口导致价值大为降低。
“那你说多少。”
“我这个人,也不会讨价还价。”王霄表示自己是一个视钱财如粪土的人“五十贯,不要绢帛只要铜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