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人家会拿我当好人?”岳帆显然不信高崎说的。
岳帆死的时候,好多托他平过事儿的买卖人,都自动赶来,为他送行,还有在路边设香案祭奠的。
那个时代,好多事情,通过正规渠道,是无法办成的。
就比如这个要账。对方欠你钱,你就算有理有据,费心劳力去法院打官司打赢了,法院给你执行不来钱,你等于还是没打赢。
不但没打赢,打官司请律师,还又多花了不少钱。
所以,那时候,私人经营者,一般也不靠控告来讨回自己的财物。
真想要回钱来,就得靠岳帆这样的人,直接去欠钱者那里去强讨。
大凡敢欠账不还的,背后都有些势力支持。岳帆带着大家去要账,就得拿出痞子的样来,让对方害怕,才肯考虑还钱。
他和高崎这般弟兄,手里的功夫,足以震慑一般的小势力。他的名声,也就是通过这些小势力,慢慢传出来的。
那时候,好多小痞子和混混也干这个,但他们要价高。超过三年的债,要回来能给你一半就算不错。
岳帆讲信用,也不黑,说好了抽成多少就是多少,不多拿人家一分钱。
找他要过账的买卖人,都知道他仁义,心里感激他。
只有对要回账来不抱奢望的人,咽不下被人骗了的那口气,才会去打官司。
那时候,大家把经济案子的起诉,叫不蒸馒头争口气。
就算你打赢官司了,执行庭帮你要账,也不是白要。人去要账,吃喝拉撒都是费用,汽车也得折旧烧油。
总之,这些费用得你出,你不掏钱,谁肯帮你执行?
那时候,这种钱都是公开要的。还怕留下证据,不给你收据。这种事,基本算是普遍现象。
算下来,打官司比找痞子要账,好不到哪里去,还耽误工夫消耗精力浪费耗时间。
对买卖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没几个人可以耗得起。
碰上胆子大的,公开就和你商量,要了来平分。你不答应和他对半分了,他直接就不给你要,就算你把债主给他逮着了,送到他门上,他不高兴给你要,你也没办法。
那时候就流传一句话,叫大檐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
判决容易执行难啊。
听岳帆问他,凭什么说大家把他当好人?高崎没法和他讲明白,就硬生生来一句:“你本来就不是坏人。”
岳帆“哈”一声笑出声来说:“在你眼里,我不是坏人,那有什么用?”
高崎严肃着脸认真说:“岳帆,说句心里话,现在这个社会,行侠仗义这条道走不通。给那些手眼通天的黑恶势力站脚助威,更不是咱们弟兄宁折不弯的性格。
就算人家觉得你是坏人,你不去干坏事,好好和人家相处,总有一天,人家会改变对你的看法。
你看我服装店的胡丽丽,一开始她也觉得我是痞子,怕我。现在,她不但不怕我,我们关系还处的很不错,服装店就指望她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