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什么时候读的,读了就比没读要强。
讨论了一阵,也都觉得应该没啥问题,便又商量起来具体的细节来。
整个计划是个类似于倍数增长的移民开发计划,因为之前就在那赖着不走了几百人,也算是有了一些基础。加之这一次出兵的,杜锋讹诈、抢劫仙台船得来的大批粮食,也都堆积在了虾夷,粮食也不缺。
折价卖给商人,也不用怕商人再倒手卖掉,毕竟日本这边的粮食贸易没有刘钰牵线做不成,而运回京城售卖只怕要赔死。
靠之前打下的基础,第一批暂定计划移民三千人,其中包括五百多的渔民。
这些人要在第一年把房子盖出来,垦殖一部分土地保证足够的衣食。只要为公司干满十五年,就可以分到20亩熟田,以及80亩的荒田,再加上一些农具种子之类,基本就算是契约奴工了,一次性把自己今后十五年的劳动力售卖出去,赌一个在原籍想都不敢想的百亩地一头牛的未来。
日后就按照十取三的地租缴纳,比大顺官田的亩税要高,但比地主收租的佃租要低。
从第二年开始,就要逐步增加人手,在三五年后保证每年大约七八千到一万的移民数量。
确保二十年内,在虾夷拥有十万以上的中原移民。
整体来看,也算是和日本那边的“商人出钱垦田承认商人的租佃合理”出于同门。
只是大顺这边,可能从秦汉开始,就已经允许出租土地了。类似的做法,在日本会引发一些议论,认为这是礼崩乐坏的开始;但在大顺这边,就不会有太多的麻烦。
商人们也都看完了弗吉尼亚公司的经验,加上大顺这边的习俗,基本都认可这种“契约奴工劳作后分地收租”的模式。
刘钰又补充道:“此事,朝廷日后还是要监管的。你们也知道朝廷的手段,商人的地位。正所谓,先明后不争,朝廷会把该说的话都说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
“既说到责任有限,公司拟人,那么个人犯了错,个人的责任;如果整个公司拟人,也违背了法度,朝廷就要出手了。”
“有些事,你们心里也清楚。怎么才能榨更多的钱,这是每个商人都要琢磨的。”
“比如西洋一些国家,为了出口粮食,土地兼并。兼并之后,百姓只能做雇工,每个人只分一小块地是私田。私田种点土豆,剩下的就是在大田里劳作赚雇工佣金维系生活。”
“这种情况,放在西洋可以理解。毕竟他们的法度不同。但若在本朝,你们也知道,当年王荆公变法有人上流民图,这种事真要是在本朝闹出来,一样会有人上书取缔的。”
“朝廷重农抑商,一方面是农为国本,另一方面也是历朝历代看来,商人着实没有仁义可言,唯求利润。”
“别的还好,田地之事,着实要小心谨慎。是故这虾夷开发,日后还是以租佃收租的模式,只是私人不得买卖,不得再行转租。”
他举了一个此时还未发生的爱尔兰的大饥荒的例子,反正也无人能说此时这个还没有的事,反倒是事情本身是通畅的,很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