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东印度公司的账目配合,方可直观地了解到,东印度公司到底在南洋花了多少钱。
若不搞成郑和模式,则又需要皇商负责。而皇商贪了多少,谁也说不清。
与其这样,不如师夷长技,以股份制募股的行事,聚合民间资本。同时,朝廷以垄断权入股,每年分红。
当然,大顺的国情和英国荷兰完全不同。不要说大顺,就是法国、西班牙等,也不可能全盘复制英荷东印度公司的模式。
就大顺来说,让一支私人的、民间大豪商参与的公司,拥有武装、战舰、海外的治权、法权、甚至开战权,这根本就不现实。
绝对不可能,这一点毋庸置疑。
包括一直试图搞南洋贸易的刘钰,也从未对此有过一丁点的幻想。
谁要是敢提出这个想法,皇帝肯定会发怒,若在朝堂提出来更是会直接炸锅。
对日本的贸易专营垄断公司,有其特殊性。其一是日本自己也锁国,所以在市场端堵住了走私渠道,对日贸易公司本身也不需要大规模的武装;其二就是对日的贸易垄断公司,说穿了就是个二道贩子,收货卖货的,最多也就考虑一下海盗而已。
但若在南洋设置贸易公司,就不得不考虑很多的事项。
管理、治权、外交、政治、朝贡、缉私、对抗西洋诸国的骚扰等等这些,可比对日本的垄断贸易负责的多。
只靠民间资本,根本玩不转。
但若是朝廷亲自下场,搞成皇室垄断郑和模式,亦或是皇商专营模式,又根本无法杜绝走私,而且贪腐得惊出一片天。
故而刘钰的建议是,既要借用民间资本分担统治南洋的花费,又要尽可能保证按股分红讲诚信——皇帝若不想讲诚信的成本极低,在英国可能会被资产阶级摁着头让他知道不讲诚信的下场,但在大顺几乎零成本。
刘钰的意思还是“站在皇帝的利益上”,便说将来想不讲诚信、赖账不分红、或者直接没为官有,都行。但这是一锤子买卖,不要万不得已的时候,最好不要用。
前期嘛,最好还是借着对日贸易公司打下的信誉基础,讲点诚信。账目尽可能弄清楚,该分红分红,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既说荷兰东印度公司那么多大股东,最终还是一个十七人的董事会负责一切,大顺这边也可以用类似的手段。
至少,用于前期过度。
大股东只有一些知情权,却没有决策权,决策权还是在朝廷手里。
关于这一点,还是有一定的可能的,靠的就是刘钰这些年的信誉,或者说刘钰所代表的皇家在海商群体中树立起来的信誉。
信誉这东西,很脆弱,很容易碎。
不过暂时来看,这信誉还能凑合用。
加上这些年在如威海、松江等地培养出的参股商业氛围,用来短期过渡是绝无问题的。
而且,只要信誉还没丢,其实大多数人就和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小股东差不多:只要能按时分红,谁管到底应该是十七人绅士团,还是七八十人的大董事会?谁管到底该一年公开一次账目,还是十年公开一次账目?
很多东西,是斗争得来的。而斗争的前提,肯定是出过事。
否则若是VOC保证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分红率,只要能保证,再过一百年,也没人真的去质问董事会为什么就十七个人。
日后待过渡期过了,就可以学习一下19世纪开始英国对东印度公司的控制方式。
将经济活动与政治活动分开,参股者大股东只负责经济活动。
当然,前提是路都已经铺好了,该处理的问题基本处理完了,只要按部就班搞一些纯粹商业活动的方向上。比如建个货栈、比如在某地种咖啡、造几艘商船、今年的货该装什么之类的。
而朝廷任命的总管,主管政治、军事、外交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