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2 / 3)

有点羞涩的接过红包,叶瑾之又转头把剩下的钱付给负责人。

“辛苦您了,这是剩下的钱。”

又拿出一个红包给他:“麻烦您这几天了。”其实他本不用亲自来的,但这是经理亲自吩咐下来的,他为了安心就亲自跟了一趟。

没想到出来一趟,没白跑还拿了个红包,心里更加用心了。

“叶小姐,要是家具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给我,我们帮你修理。”

叶瑾之自然感受到他的热情,前世的她是个商人,在外很少与人恶交,以后说不准就用的到这份人情。

叶瑾之早上跟原少臣说过中午就回去了,前几天她都是等到下午才走。

路上,这几天经常来回跑,叶瑾之都已经习惯了,在没有第一天的晕车了。

“小林,你是就待在海市吗?”叶瑾之有点好奇,他这几天每天都跟着她来回跑,晚上回去白天来。

林东空出一只手挠挠头,有点憨憨的样子:“不是,周先生让我等您彻底安顿下来再回京市。”

那个周叔叔一直很神秘,叶瑾之一直到现在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做什么。

自从上次几个孩子在三楼玩而让家里人担心,就不再偷偷去三楼,甚至爹娘不在家的话就只待在一楼。

叶瑾之回来的时候他们开着小汽车,在院子里互相追逐着。

这汽车和后世的小孩子开的那种玩具汽车一样,甚至功能更齐全,叶瑾之第一次看到的时候都以为自己穿错了年代。

容妈说这是叶父让人送过来的,但这东西是谁制作的也不清楚。

叶瑾之回忆原身的生活,她生活得很符合这个年代人,除了才艺比较多,其余的一切一切都很现在化。

唯一有问题的就是叶父和原少臣,她穿过了知道这具身体结过婚,但她没有想过要和原少臣离婚。

一是因为原身有孩子,她不能这么自私让孩子没有父母;二是她和一个军人结婚,在很多事上能方便不少,毕竟军人这个词不管在什么年代都是能让人忌惮的。

但她发现原少臣对她好像很熟悉的样子,刚开始她只以为他很细心,记住了她的喜好。

但长时间下来,她发现他对自己的喜好知道的清清楚楚。

有些事她能肯定自己没有在他面前表露过,但他都能比她提早一步做好。

细想下来,好像在自己表明身份的时候,他开始有迹象的,但她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除非......

原少臣已经下训练了,他知道今天叶瑾之没有留在这里,,但他还想碰碰运气,万一她没走呢。

显然没有这种可能性,原少臣看着已经布置的差不多了的家,依旧是冷清的样子。

眼神渐渐黯了下来,是了,她不是说过了吗。

好似想起了什么,眼神又恢复光泽,他这几天故意让自己露馅,不再偷偷摸摸的。

是的,他也不是原来的原少臣,他在她跟“原少臣”坦白的第二天过来的。

刚醒来的时候,他还有点没反应过来。

因为在那个世界里叶瑾之已经因事故死亡了,他当时是在她的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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