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念翻了个白眼,把两碗抄手放到托盘里,顺手放了两把勺子一个空碗进去,“端走吧,森巴。”
“我叫林森。”林森暴跳如雷。
沈初念耸耸肩,“我知道,吝啬鬼·森巴。”
沃日,林森连忙端起托盘越过沈初念走了,他怕再待下去被活活气死。
沈初念背着小手,颠颠的跟在后面。
有宵夜吃咯,开森。
林森把饭菜端到书房门口,发现沈初念还跟着狐疑的视线在她身上扫了一会儿敲敲房门端着托盘进去,“少爷,宵夜做好了。”
凉以谦从文件中抬起头,光是闻味道他就知道这宵夜是沈初念做的。
昨天金元拿回来的那些卤菜不是出自沈初念之手,不要问他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楚,他就是知道,凉以谦收起文件推到一边。
林森连忙把一碗抄手放在他面前,准备拿空碗试吃的时候,看到凉以谦挥挥手。
他带着一脸震惊的表情出去,少爷居然略去了尝菜这道程序。
万一中毒了咋办,不行他得去找金元商量商量。
金元还在公司加班,他开车过去面谈。
讨厌的人终于走了,沈初念关上房门,大大咧咧的走过去拿起勺子舀了两个抄手到小碗里,吹了一会儿,舀起一个一口塞进嘴里。
呼,好烫!
不过好香啊,虾肉Q弹,有嚼劲,面皮劲道,完美!虾肉抄手是最鲜的没有之一。
沈初念把另外一个抄手倒进嘴里,忙不迭把试吃的那碗抄手端到凉以谦面前,“老板,可以吃了。”不用担心勺子会下毒,因为勺子是银的。
凉以谦用的筷子,勺子,碗都是食用银的。
有时候试吃就是例行程序而已,求个心安而已。
可想而知凉以谦的生存环境有多么恶劣,水深火热。
能力越强者,承担的风险也比普通人大得多,老天爷总是公平的。
凉以谦拿起勺子舀了一个抄手正在吹,沈初念已经干掉了另一碗中的两个抄手,一边吃,一边念叨,“这虾真鲜,明天早上做点虾饺肯定也不错。”
凉以谦突然明白这段时间吃饭的时候缺点啥了,没有沈初念在耳边聒噪。
金元吃饭很安静,没有存在感。
沈初念吃饭动静大还爱说话,从不受餐桌礼仪束缚,他就没见过那么自由散漫的人。
凉以谦本来想小吃一口,现在胃口大开,感觉一碗不太够的样子。
沈初念以最快的速度吃完,看到凉以谦也吃完了一脸错愕,那个男人明明吃饭很慢的啊,怎么这么快就吃完了。
她想划拉两个抄手的念头泡汤了,呜呜呜。
凉以谦有些遗憾,沈初念这么快就吃完了……他拿起手帕擦擦嘴角。
那个女人晚饭吃了两碗米饭,四盘菜,现在又吃了这么多抄手还没饱,她的胃是个无底洞,“以前为什么那么少?”
“我这不是为老板节约粮食吗,看我多懂事儿,不用给我加工资,我这个人不在意钱,每天努力工作就是为了老板能过上好日子,我不骗你,看我真诚的小眼神!”
我倒是想多吃多占,吃到就是赚到。
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胃被饿小了,得一点点恢复。
现在差不多恢复了,能好好吃饭的日子就一个字。
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