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一揽梁袭肩膀朝外走:“我和你说,队里刚分配来一名实习生,超漂亮,一双腿完美无瑕,回头介绍给你认识。”
“啊?”你不怕你妹灭了你吗?
贝克从梁袭口袋拿走车钥匙:“话说我还没有开过甲壳虫。”
“什么?”
贝克拉开车门,对梁袭一笑:“我们兄弟好久没去公园走走。”
“卧槽!”
……
于是梁袭和贝克去了肯德公园寻找菲奥娜定位的婶婶手机。贝克不想动脑,不代表他没脑。在缉粉队行动组,就是战术配合,队友合作,武装突突突,不需要贝克动脑。到了刑侦部后,不动脑是不行的。今天这事,贝克先抓死了梁袭,别让这小子跑了,这就是动脑的一个表现。
贝克比较典型刑警思维,在车上分析案件,多是从同类型,现场线索去挖掘和推理信息。梁袭更喜欢寻找不同点,做假设,做排比。
第一个问题:婶婶是自愿还是被迫离开家?
贝克认为婶婶是自愿的,婶婶接治安官电话时说明这一点。假如歹徒绑架挟持婶婶,一来不会让婶婶接电话,二来不会让婶婶带电话出门。有可能歹徒比较笨吗?有可能。但是梁袭之前巡查小本家一楼后认为,早上房子内有第三人,第三人的很多痕迹被刻意的消除。还未对现场进行全部物证检查,梁袭不敢下技术性的结论。因此贝克判断第三人应该是婶婶熟人,吃了鸡蛋早餐,还上了厕所。
梁袭偏向婶婶是被迫离开,因为按照厨房的物品来看,婶婶正在准备早餐,其中有燕麦片和牛奶,但没有需要洗刷的碗碟,说明婶婶还未倒出燕麦片。婶婶正在为小本准备早餐,这种情况下如果是自愿离开,应该定闹钟,或者是叫醒小本,或者给小本留纸条。不过梁袭无法肯定婶婶是不是干了坏事匆忙离开。如果是,婶婶手机为什么开机呢?
本案最大疑点还在婶婶接听了治安官的电话,治安官负责这片区,相当于片警。他认识婶婶,知道婶婶的电话和声音。为什么?
第二个问题:婶婶为什么谎称前往诺丁汉,并且已经离开了伦敦?
贝克坚持自愿基准点,推测婶婶偷盗了某些东西,无意间发现小本家有非常值钱的东西,于是就携带物品出逃,准备变卖。至于诺丁汉,是临时编造的谎言。
梁袭认为已经离开伦敦这句话意义不大,诺丁汉应该有意义。诺丁汉在伦敦的北面,肯德公园位于伦敦的西南方向。如果婶婶临时编造谎言,应该会编造去西南方向的雷丁或者巴斯。
第三个问题:整个案件综合看法。
贝克认为,婶婶无意中发现小本家藏有古董字画等,于是联系了自己的朋友,鉴定师。这就是第三人出现在房子的原因。
说到这里,贝克无奈道:“好吧,好像是被迫离开小本家。”
梁袭道:“那又多了一个问题,歹徒用过客厅洗手间的马桶,无论是尿尿还是便便,都不方便控制婶婶。现场非常干净整洁,没有打斗痕迹。歹徒可能使用欺骗的手段,也许是婶婶的熟人。但这又解释不了婶婶为什么撒谎。另外我挺在意诺丁汉,婶婶为什么会提到诺丁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