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样美好的少年,却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
“煜王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是吗?”她托着已有几分绯色的脸颊,问得看似漫不经心,内心却犹如鼓擂。
“爱而不得,最难将息,呵。”沈煜轻叹道。
“煜王喜欢的人是姑姑吗?”洛春分脱口而出道。
“何,何以见得?”沈煜吃了一惊,转头看向双手杵在膝上,也正看着自己的姑娘。
“只是不巧,这句话,我也听姑姑感叹过。”洛春分垂眸道。
沈煜原本闪亮的眸子,在听到她这句话后,又暗了下去。
“我今日的话,是不是有些多了?”沈煜略显落寞道。
“不会,煜王若是心里不好受,可以跟春分说说,便是帮不到你什么,倾听一二也是好的。”洛春分说道。
沈煜定定的看了她片刻,可能是内心积压了太多的愁绪,也可能是面前的姑娘纯善真挚吧,他给她讲起了从未与外人道的旧事。
千年来的过往里,沈煜印象最深刻的,除了迁徙还是迁徙。
姑姑从前逢人问及时,都称自己姓沈,兄嫂不幸蒙难,唯留下遗孤幼子,取名沈煜,托付于她照顾。
于是他们这对姑侄,就这样相依为命的生活在一起。
他们从没在同一个地方,待过五年以上的,起初沈煜并不懂,直到后来被其他同龄孩子嘲笑过,他才知道自己天生就是个异类,他长得极慢,还是超级慢的那种。
他自己都忘了自己是用了几百年时间,才长成普通孩子七八岁模样的。
记忆最深刻的是某年,他们流落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子,在那里临时安家落户了。
那里是沈煜在经历过许多地方以来,住得最开心,也最喜欢的地方。
山水环绕,花香果美。在那里有许多同龄的小伙伴找他玩,还有软萌可爱的小女孩给他送过小手绢,以至于他很快就忘了在上一个地方,还有不少小朋友骂他是异类的话。
他以为一直会这般美好下去,然而好景不长。
村里的一个泼皮无赖,看上了素来深居简出的姑姑,上门欲行欺辱之事,被沈煜跑出去找来了邻里。
在邻里的阻止和指责下,那无赖虽悻悻的走了,却也记恨上了他们姑侄俩。
没过几天,村里传出了流言,说沈煜根本就不是什么兄嫂的遗孤,压根就是这沈姑娘不知检点,在外勾搭人生下的野种等等……
沈煜长得虽是孩童模样,可智力和力气却比看似与他同龄的孩子要厉害许多,凭着自己的聪明劲,找出了散布谣言的孩子,还把那孩子给打了。
好巧不巧,那孩子就是那无赖的侄子,如此这梁子算是结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