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观察细节,然后通过细节进行各种脑补,比如哈维喜欢带着佐伊四处交际,像是在展示自己新的收藏,而佐伊表面上非常配合,但身体的细微动作可以看出非常排斥哈维的触摸。
很快他就发现了德鲁巴里摩尔,她正和一男两女的三人团体聊得火热,三人可能是一个乐团,以金发女子为中心,另一个黑发女子总是游离在外,而德鲁巴里摩尔正和三人中唯一的高个男子打得火热。
“嫉妒了?”海滩上遇见的丽芙泰勒又出现在白奎因身边,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德鲁巴里摩尔的所在。
“我真的和她刚认识,大概就比认识你早了十五分钟。”
“你小时候没看过她演的E·T?”
“好像看过……”
丽芙泰勒狡黠一笑,“那就不只十五分钟了。”
“好吧,你赢了。那你知道他们是谁吗?”白奎因问道。
丽芙泰勒摇着手中的酒杯,挨个说明,“那是洞穴乐队,金发的女人是主唱考特尼·洛芙,另一个女人使他们新招募的贝斯手,勾引你的小天使的家伙是埃里克,吉他手,也是洞穴的创作核心。”
“我和她真的没什么,我已经解释好几遍了……对了,你也是搞音乐的吗?对他们这么熟悉……”
“我只是个演员兼模特,这只是家学渊源而已,倒是你号称歌手,连科特柯本的遗孀都不认识。”
鼎鼎大名的Nirvana的主唱科特·柯本,白奎因还是知道的。
“原来她就是柯本的老婆啊……”看着一脸坏笑的女孩,白奎因立即施展报复,“那么你知道FireBomb的主唱是谁吗?”
说完便走向刚刚空下来的大卫格芬,留下女孩一头雾水,仔细思考到底FireBomb是哪个乐队。
几分钟后,在大宅的外回廊上,避开了人群的大卫格芬和白奎因谈起了正事。
“孩子,我听过你的歌,《It'smylife》,有没有兴趣和梦工场唱片合作?你知道的,我擅长什么,摇滚乐!
约翰列侬、老鹰乐队、乔尼米切尔和鲍勃迪伦、埃尔顿约翰、雪儿、Aerosmith、GunsN'Roses、Nirvana、尼尔杨……”
大卫格芬对自己曾经合作过的乐队如数家珍,每一个都是白奎因耳熟能详的巨星。
“你知道他们获得成功的共同点是什么吗?选择,选择对的合作伙伴,能够让你更容易成功。”
其实在大卫格芬摊牌前,白奎因已经猜出了几分他的目的,确实大卫格芬在唱片业取得过辉煌的成绩,但那是在格芬唱片时期,他还背靠着环球唱片这棵大树的情况下。
现在大卫格芬已经把格芬唱片卖掉了,新成立的梦工场唱片只有小猫三两只,回炉老鲜肉乔治迈克尔已经是梦工场唱片的“一哥”了。
就这?
好吧,单凭大卫格芬在音乐界的影响力,梦工场唱片就比白奎因自己的“大机器唱片”要强上百倍。
正常来说应该是欢喜地接受大佬的恩赐,感激涕零,回去努力创作,交出让大佬满意的答卷。
但白奎因清楚,自己并不是正常人啊。
这具身体的原主是没有经过音乐方面的训练的,白奎因认为他的歌唱能力、音乐能力和吉他技巧,应该是原本的自己带过来的,实际水平应该是中等偏上的,乐感不错,扒谱能力也挺强,还能指导一下其他乐器的乐手,最大的特长并不是歌唱和吉他,而是编曲。
编曲是个“从简入繁”的过程,却不能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
也就是说,白奎因不会作曲!
他曾经尝试过,确实不行,和记忆碎片里的那些歌曲相比,自己创作的都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