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虽上了年纪,可远远没到老眼昏花的地步,确定一下位置,还是敢肯定的。
这一点,王廷芳是有着自己的骄傲和自负的。
既然确定了自己所在的方位,接下来林潇潇的心里就安定了许多,开始安排下一步的工作。
“既然是在同一个小区,那就好办了,咱俩先把身上的衣服撕下来,撕成一条一条的,然后按照我说的那样,咬破手指在布条单写血书。”
林潇潇说着,已经伸手从自己的衣服上撕下了一块布条,一副说干就干的样子。
笑话,她被关了那么多天,竟然不知道自己就被关在周家别墅附近,如今确定了位置,自然是得想法子逃走。
周家是何等人也住的别墅小区自然是上风丘水的地方,而能同周家住在一起的人,自然也是非富即贵,家中总有保姆,司机或者是小孩之类的人,出来溜达溜达。
万一,这些人出来溜达的时候,恰巧看见他们扔的布条呢。
只要有任何求生的机会,林潇潇都决不能放过,比起成为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她更想自由自在地活着。
王廷芳看着林潇潇麻溜的从身上撕下一块布条,咬破手指就开始写字,心里不由得有点怕怕的,颤着声音问道。
“咱们真要写血书吗”
何止是真,她已经看见林潇潇在用自己的血写字了,那认真的小表情,就连她自己都觉得害怕了。
咬破手指本身就很疼,何况还要用自己的血写字呢,王廷芳表示,自己的小心脏快要受不了了。
“嗯”
林潇潇嗯了一声,忍着疼痛继续用流着血的手指在布条上写着字。
很快,一条沾满血字的布条就弄好了,林潇潇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直接将手中的布条递过去,对王廷芳道。
“你年纪大了,就不要写血书了,这个血书我来写,然后你负责把这个写满血书的纸条从小孔里塞出去。”
就王廷芳那害怕的小表情,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别以为林潇潇看不出来,她是在恐慌,恐慌林潇潇让她用自己的血写血书。
林潇潇看破并不想说破,人年纪大了,就会害怕很多事情,不想用自己的血来写血书,那就算了,那她就自己写吧。
谁让她是晚辈呢将来要是她和周蓦然结婚了,家人矛盾缓和了,王廷芳也愿意接受自己,那她还得称呼王廷芳一声婆婆呢。
谁让自己是小辈呢这些流血牺牲的事情就让她干吧
林潇潇的话,让王廷芳心底忍不住一暖,接过林潇潇用自己的鲜血写的,血还未干透的布条,眼睛里突然就涌上一阵热流,不禁在心底暗暗的想。
“都到了最关键时刻了,林潇潇还谦让着她,尽管这小姑娘嘴上不叫她婆婆,其实心底还是拿她当婆婆待的,不然的话非得让她咬破自己的手指,写血书不可,如此看来,这小姑娘本质真是善良啊”
想到这里,王廷芳对林潇潇的好感,忍不住又上升了好几个度,似乎有点明白为什么周蓦然非得让林潇潇做自己的媳妇,原来那小子看女人的眼光还是挺可以的嘛。
当然,心理虽对林潇潇产生了不少好感,王廷芳嘴上却没说什么,拿着沾满林潇潇血迹的布条,凑近那个小孔上,小心翼翼的将布条给扔出去,为了确保这布条扔出去之后能飘散的更远,王廷芳在布条从小孔飞出去的一瞬间,还刻意用自己的小拇指将布条塞送的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