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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要打人,被打得只剩下半条命的桑忠昌,一咬牙一使劲,汇聚起自己身上的全部力气,扯着嗓子喊道:“别打了!别打了!我招!我全招!”
听到这里萧文明终于松了口气——苦主有诉状、人犯有口供——那这件案子就算是办结下来了!
而高坐堂上的桑淳元,却是止不住的叫苦:自己这个肥猪儿怎么一点疼都忍受不住?只要扛过这二十杀威棒,咬住牙就是不招,那至少也能将这案子拖个一天半天的。
要知道桑淳元才是这座大堂的主人、才是江南道的主管、才是案件的主审,打过了这二十下例行公事一般的杀威棒之后,只要桑淳元本人不下令,就没人能在他身上动刑!
然而桑忠昌终于没挺住,他还是招了——没有骨气的招了……
按理说,人犯招供,审案的官员是要同他一字一句地核对案情的,然而桑忠昌现在连说话都困难了,再加上萧文明也为了避免,被从鸡蛋里头掏出骨头来。
于是他便反其道而行之,先让温伯明以桑忠昌的口吻写下了一份口供,再将这份口供喷到桑忠昌的面前,一字一句地读给他听。
温伯明的文笔可谓是出神入化。
他这一份诉状,虽然某种程度上算是凭空捏造的,但也捏造得有理有据、极其逼真,不但把事情的时间、地点、人物的思想状况描述得清清楚楚,更是一字一句都按照桑忠昌的口吻来写。
因此当桑忠昌听到这份供词的时候,脑袋晕晕乎乎的他,似乎觉得这个诉状就是他亲口招认的,甚至还口口声声说到:“没错,都是我亲口说的,都是我做的……”
可桑忠昌实在是:爹啊!我实在是吃打不住了!这位萧大人给我的口供,写的差不多,没啥可改的地方,我就招了吧!
唯恐桑淳元又出什么新花招来,萧文明赶忙接过话:“好!招了!招了就好了!少吃点苦头,你也轻松,我也轻松。”
说着萧文明就在地面上找了块干净点的方砖,将口供的纸铺在地上,又让温伯明取来朱砂,便让桑忠昌在供述上签字画押。
桑淳元竖着耳朵听清楚了萧文明和桑忠昌的对话,心中大叫不妙,赶紧提醒道:“你可要想清楚了,哪些事情是你做的,哪些事不是你做的,你都说说清楚,可别到时候反悔!这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听了他爹的话,这时蠢笨如桑忠昌也终于明白了:只要自己完成了签字画押的流程,那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这份诉状,桑忠昌是不想签的。
于是他便努力抬起头,像只肥胖的乌龟一样,伸长了脖子,看着堂上坐着的父亲——桑淳元。
桑淳元当然也是不想让自己的儿子签的,然而他作为此案的主审官,从立场上来讲,他是希望越快结案越好、人犯越早招认越好。
要是他明确反对,反对桑忠昌签字画押,就会致自己于一种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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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