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的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
念及此处,程昱想到了什么。“对了,让你们派人去并州、扬州采买的旱稻、水稻的种子都到了么?”
“就快到了。”百夫长如实讲。“只是…这种子运往何处呢?听闻这旱稻的种植需要土壤本身有一些水分,而水稻更是需要一处湖泊…可兖州…”
说白了,推广稻田,最核心的地方就是缺少湖泊…
旱稻的栽种之地,最好是围湖梯田,这样土壤中水分充沛,旱稻最牛逼的地方就在于能锁住这些水分。
至于水稻…没水?还稻个锤子呀。
百夫长本想说,兖州只有大河…压根就没有湖泊,更没可能围湖造田!去哪种呢?
可话到了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刚刚才请罪不该质疑陆公子的。
呼…程昱呼出口气,他能体会出这百夫长的意思。
“逢山开山,无湖填湖,陆公子会想办法的,一定会的…他是谁呀?他是咱们龙骁营的统领,他是曹公的幕府功曹,他是让鬼都害怕的发丘中郎将呀,岂能被小小的一处湖泊给难住了?再等等,再等等就好!”
…
…
兖州,濮阳城,一处演武场。
“看我的,看招,看招看招看招!”
一柄长枪犹如破晓之箭划过黎明前的黑暗,一名十三、四岁的女子正在练枪,枪尖闪着银星,寒冷的朔风一吹,墙缝处愈加寒芒阵阵。
而这女子面前与她对练的乃是陷阵营的统领——高顺。
“枪,是百兵之王,刺出点王者的气势,快点,再快点,出枪要自信!”
“枪术以拦枪、拿枪、扎枪为主,俗称拦拿扎!”
“拦和拿属于防御枪术,拦可以格挡进攻,拿可以夺取敌人兵刃,唯有扎是进攻枪术!来…扎过来!”
高顺一边指导,一边与女子对练,似乎颇为轻松,左手时不时的抚着手中的长枪,动作轻柔,手指在枪身上一寸寸下滑,犹如抚摸情人的肌肤一般,眼中充满爱惜。
高顺的武器是枪,而他一直把枪看的比自己的妻子都重要。
而同样的,对面前女子枪技的指导,高顺也是毫无保留。
“扎枪,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枪威力最强。”
“俗话说得好,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防!”
“你的枪术太慢了,还是太慢了,师傅教你的什么?枪出如潜龙出水,枪收如猛虎归闸!”
嗤…
女子的枪尖划过空气,引发尖锐声响。
在刺出一记中平枪后,她立刻收起长枪,然后再次快速刺出,一出一收,动作连贯而又迅捷。
“不错,不错!”
难得的听到高顺夸耀面前的女子。
女子却是眉头一挑。“高师傅是你说的,出枪要自信,枪出如火,枪如我心,六尺之内,我是无敌的!”
“哈哈哈哈…”闻言,高顺都被逗乐了,这妮子自信起来了,学的倒是挺快。
…
紧贴演武场的一处高台上,吕布与一名女子并肩而立。
这女子容貌说不上艳丽,或许是因为三十多岁的缘故吧,皮肤远比不上小女孩儿那般吹弹可破…可从那深邃的眼眸中能看出,这女子极其稳重,且经历过许多。
她就是吕布的正妻严夫人,吕布有一妻一妾,妻子严夫人是昔日驻守雁门时娶下的,这些年来与吕布颠沛流离,两人有一女,名唤吕玲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