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精神的副产品是“英雄爱美人”。12世纪起,一个妇人,在丈夫之外要有个情人,否则,就会被视为缺少魅力。
1075年,大会议规定,禁止7代之内有血缘关系的人婚配,禁止与配偶的4代之内的血亲成婚。不过,1215年,教廷便将此做了修改,7代改成4代,因为,门当户对,太不容易了。
兴盛与衰落(12世纪末-15世纪)
1399年-1485年间的每次改朝换代,都由大贵族发起,都以一具国王的尸体奠基,而为此受牵连、危及身家性命、失爵丢官的贵族更多。英国的君主,事实上是选出来的,而非世袭。
1215年6月,伦敦25名贵族迫使英王约翰签署了著名的“贵族纲领”《大宪章》。《大宪章》共有61项条款,大部分都列明一些有利于贵族的权利。例如,国王在国家所有重要事务上,包括征税,必须征求贵族的意见并且得到他们的同意;过往不得随意侵犯贵族的人身自由,等等。“法律至上,王在法下”的法则,从此被人铭记。
1265年的“西门议会”,成为未来下院乃至议会制度的重要起来。1325年,英国议会历经百年终于形成。1376年,骑士代表彼得?马克,成为首任议长。15世纪60-70年代,贵族院正式称为上院,平民院正式称为下院。
15世纪后期,英国贵族制逐渐成形,最终定制。即公侯伯子男,另外,还有从男爵和骑士,勋爵是奖励性称呼。1301年开始,威尔士亲王成为不列颠王国的继承者的名号。
黑死病,成为封建农奴制的杀手。
玫瑰战争。1455年,以红玫瑰为标记的兰开斯特家族和以白玫瑰为标记的约克家族,多次刀兵相见。持续30年,直至红玫瑰得胜,都铎王朝建立。
衰落和变异(1485-1688年)
大贵族挥霍得入不敷出,乡绅阶层开始崛起。
灰、黑逐渐被视为“上色”。长期影响着本国民众,至今未变。
长子作为家庭姓氏、家产和爵位的优先继承人,地位格外重要。长子早夭,则由长孙继承。若无,则次子、幼子循序渐递。不动产一般只传一人,其他财产女儿或可继承。重视家庭礼节,重夫权父权,但贵族妇女有较多自由。
因涉及到财产或爵位等问题,婚恋不自由,基本上是国王或父辈定。宗教信仰也会影响到爱情与婚姻。贵族的非长子的儿子,不容易成婚,而且,在特殊的财产继承制下,很可能变成穷光蛋。《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姐妹,就是没有不动产继承权的人。
世俗贵族,文化素质低下。倒是次子、幼子,被送进剑桥、牛津;上流社会,还有一批文化名媛。
伊顿公学建于13世纪。学费很高。游学开始流行,贵族子弟去意法学习语言、文学、艺术、礼仪,经过200多年的潜移默化,前朝的佩剑骑士终于成为通晓文墨的绅士。嘿嘿。几位知名女作家,都生活在绅士后的时代。
“贵族时代”(1688年-19世纪中叶)
英国贵族的特点是具有政治独立性、民主意识和绅士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