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太美了,美的小怜内心砰砰直跳,只觉得,这首诗,比那首《雨巷》不逊多让。
丁大哥真是太有才华了!
这么美妙的诗篇,他竟仿佛是张口便来!
这才华,真是无人能及了。
难怪八小姐,还有白家的那位小姐,都在谈论他,称赞他的才华,对他所写的诗文赞不绝口呢,丁大哥的确才华横溢,才高八斗。
而且,他刚刚说,这首诗是写我的?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难道,是他刚刚看见我低头吃饭的样子,觉得很美,很温柔,所以他才来了灵感,写了这么一句诗吗?
这是称赞我温柔啊。
想到这里,小怜原本如红苹果一般的俏脸,变得更加通红了。
她有些羞怯,又有些欣喜。
没有哪个女孩,不喜欢别人夸赞她漂亮的。
更何况,还是这么高级的夸赞,直接写成了一首美妙的诗歌!
‘像一朵水莲不胜凉风的娇羞’,这句话,是在夸赞我像水莲一般,纯洁无瑕吗?
不胜凉风的娇羞,哎呀,这个丁大哥,写这么肉麻的诗句,真是……
此时的小怜,完全沉浸在丁鹏所营造的浪漫美妙的诗篇的氛围中,无法自拔。
她一会儿羞涩,一会儿欢喜,俏丽的脸蛋上,表情非常丰富。
她喃喃自语的念着这首诗,越念越是喜欢这首诗,或许,是因为,这首诗是专门写她的吧。
也不知道在内心默念了多少遍,小怜此时也无心吃饭了,她有些央求的看着丁鹏,说道:“丁大哥,我想要把这首诗抄下来,拿回去慢慢看,可不可以?”
丁鹏点了点头,说道:“先吃完饭吧,等吃完了饭,你跟我去书房,我给你纸笔。”
小怜开心的直点头。
她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各种浪漫的诗文。
这一点,她和冷清秋,和白秀珠,都有惊人的相似。
不比后世,这个年代的大家小姐,都喜欢窝在家里看书,这便是为什么,张恨水先生的小说,销量会那么好的原因,都被那些大家小姐买去了。
两人吃完了饭菜之后,简单收拾了一下,随后,丁鹏便带着小怜,去了他的书房。
书房内有香炉,里面不仅暖和,还香气扑鼻,环境非常雅致。
丁鹏让小怜坐在了他的身边,一边给她纸笔,让她抄写诗句,一边说道:“小怜,我准备去请几个老妈子过来,帮着做家务,你以后便不需要自己干活了,吩咐她们去做便行了,你以后的任务,便是在书房,陪着我写作。你是读过诗书的,去干那些粗活,实在是太屈才了,不如在书房,帮着我写书。”
小怜不疑有他,点头道:“好的,丁大哥。”
其实,相比起那些粗活,她更喜欢读书写诗,她其实算是一个标准的文艺女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