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和哥特兰军短兵相接?为什么?非常必要吗?
留里克脑子里并非执拗于勇士文化,只要能打赢战斗,各种奇怪的招数,好用就用。何为战士的荣誉?胜利才是最大荣誉。
千人的部队惊装备了近四百把各式弓弩,即便如此,他们的近战水平仍旧高超。
第一旗队的战士们纷纷坡上锁子甲,精锐佣兵更不用说,甚至是科文人和诺夫哥罗德人,得到白沙港缴获的补充,他们全部开始披甲,腰里几乎都别上了一把小手斧。
清晨,露米娅带着一众祭司站在一团篝火便,咏唱祈祷文目送战士们奔向西方。
罗斯人、科文人和斯拉夫人,大家都是天然崇拜火焰的,因为他在各族裔的文化里,都象征着力量。这方面斯拉夫战士更加兴奋,他们信仰的相当于奥丁的斯拉夫大神庇隆,雷电与火焰就是其化身。
梅德维特感动不已,他觉得这个露米娅,也成了诺夫哥罗德人的女祭司,而且比故乡的那些祭司更高贵。
露米娅的确高贵,她继承的鹿角盔上镶嵌了更多宝石,她本人本就衣着华丽,胸前还挂着一块非常巨大的银饰。
大军沿着昨晚阿里克逃亡的路线逆向前进,他们斗志昂扬。罗斯人要为阵亡的兄弟报仇,斯拉夫战士和科文战士,希望通过这一仗证明自己的实力,顺便在战场上搞到战利品。
罗斯公爵是仁慈有公平的,为罗斯而战者,在战场上劫掠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唯有一些公爵亲自规定的东西,抢到后要上缴,不再规定内的,抢到就是自己的。
科文人、诺夫哥罗德人,都有这个权力!
曾经非常却铁的这两个族群,为了履行臣服罗斯的义务,男人们大举出动。战斗到现在,他们已经实质上的浑身是铁。这些铁器将给战后的生活带来繁荣。
勇士旗队的旗手扛着旗队旗,留里克的佣兵扛着罗斯公爵旗帜,斯拉夫旗队不仅带着旗队旗,他们的长矛上全都有蓝白的布条缨子。
浩荡的大军走在溪流边的草地,他们的队伍整齐划一。
他们拂晓出发,走到太阳很高之际,有独身的几个斥候陆续返回,他们汇报前方的小林子发现大量烟尘,以及看到了很多金头的灰黑色人影。
留里克把下级指挥者都叫来:“是敌人,战斗现在开始吧。”
“看来是他们,他们居然敢追击我。”阿里克左臂被麻绳吊在脖子,他自知只能右手持剑战斗劣势巨大,仍自告奋勇,“让我带着旗队去。兄弟们可以轻易打败他们。”
留里克摇摇头,“你说,他们见到我军,会不会撒腿就跑?”
“他们?”阿里克笑了,“呸,他们敢前进就没想过撤。依我看,那些家伙还在追击我,他们在找死。”
“那好,我们吹响牛角号,兄弟们都吼起来,我们把他们唤醒,和他们决战!”
“嗯?荣誉的堂堂正正之战?好啊!”阿里克右手拍拍老弟的头,“我还以为你要偷袭呢。”
“偷袭?也可以。不过,我想让他们把队伍整好,然后让我军的箭矢将他们全部射杀。哥,我们不会有任何人受伤。”
“你。”阿里克傻傻笑出声,又憋出一句,“你可真狠。”
“也不尽然。”留里克再命令阿里克,“你挑选精锐的三百人,摸到那片林子的后面。我怕敌人会逃跑,你就出击砍死懦夫。记得,尽量抓住敌人的头目。”
“抓到后羞辱他?我求之不得。我要慢慢割掉那人的舌头,让他的臭嘴不能再说话。”
看看堂兄的脸,留里克觉得这家伙抓到头目非得慢慢的将其折磨到死,割舌头算啥,搞不好还是做了血鹰以泄愤呢。
“那就抓到他审讯,我们搞清维斯比城里的内情,你想怎样都行。杀了我们的战士,那个头目必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