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把剑拔出来转身,另一个蛮族士兵抱着标枪冲了过来,他蹬着腿慌忙后腿同时暗戳戳地掏出手枪,两枪都打在了敌人的胸口。马克西姆斯吃惊之余,不知道为何有爆豆般的响声,也不知为何那蛮族士兵胸口出现血洞僵立在当场,高超已经扑上去将短剑捅到了蛮族士兵的肚子里。
将军赞许地点了点头:“士兵,你很不错。”
“谢谢将军。”
高超话音未落,又有一蛮族冲过来,高超这时候在将军面前作战,就不能再用枪了,不过他的力量因为系统加点的缘故远胜这些古代人。他从地上捡起了蛮族将领的两米长粗大铁榔头,就像金箍棒似的在手中横抡,把那个蛮族士兵直接拍飞到了树干上,撞得口吐鲜血倒地而死。
这就是一力降十会,只要个人力量足够大,再掌握点作战技巧,无往而不利。这样下去不敢说最终成为将军,做个百夫长或者中队长总没有问题吧。
马克西姆斯和几个军官惊讶地看了一眼,罗马士兵是不适用铁榔头等重兵器的,因为他们穿着比蛮族更厚重的甲胄,正常人的力量根本撑不住重甲和重兵器组合使用,只要挥动几次就会脱力。高超则挥舞着榔头连续十几下,把冲到他近前的蛮族士兵大力挥击,将他们都砸飞出去死得不能再死。
战斗并没有持续多久便结束了,高超个人单杀战绩二十六人,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士兵一场战役里的杀人数量,远远高过一些普通将领,使得高超成为这场战役中除去马克西姆斯外最耀眼的存在。
罗马士兵们站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发出了胜利的欢呼声,马克西姆斯举起手中的短剑高喊道:“罗马必胜!”
他周围的士兵们高呼出声:“罗马必胜!”
高超惊魂未定,也长长地喘着气跟随他们欢呼,他心中没有他们所谓的罗马荣耀,罗马万岁,欢呼只是因为他终于毫发无损地渡过了战争,系统也在提示他第一阶段的任务完成。
战斗胜利后罗马的士兵们再次结成了阵型,皇帝从后方走出,来到他最器重的大将军马克西姆斯身边,由衷地说道:“你再次证明了你的勇猛,马克西姆,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了。
马克西姆斯点点头:“我们已经没有敌人了。”
皇帝却颇有哲理地说道:“永远不能掉以轻心,敌人无处不在。我该怎样奖赏罗马最伟大的将军呢?”
马克西姆斯只是平淡地说出了他最想说的那句话:“恩准我回家。”
解甲归田是多少将领士卒无法达成的梦想,他们中很多人都马革裹尸,或者被欲望包裹了初心,马克西姆斯已经功成名就,他可以远离罗马贵族间龌龊肮脏的政治斗争,回到家乡西班牙的庄园里,享受乡下贵族的闲散生活,和妻子儿女享受天伦之乐。
“家……”皇帝含糊地咀嚼着这个字,就像在口中啃了一个橄榄,家的感觉对皇帝来说很异样模糊,或许是空旷巨大的宫殿,还是毕恭毕敬的女儿和太子?
皇帝和马克西姆斯行走在军阵中间,接受士兵们的注目礼,享受他们的欢呼雀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