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志做梦也不会想到。
有朝一日,整个长安的人,都以拥有一件“阿马尼”的成衣为自豪。它甚至成为长安权贵阶层的专属标签,有道是:
聚会不穿阿马尼,见面就是大失礼!
当然,这是后话。
李奇出了许氏布行,便对童方道:
“方方,这个许氏布行是什么来头,你帮我查一下。”
“另外那个郑大志,也一起查一查。”
“既然要合作做生意了,当然还是知根知底好一些,如果是言而无信的商户,那就pass了。”
童方两只眼睛,写满了懵逼两个字。
他不由得问道:
“殿下,就算许氏布行是奸商,咱们也不必怕。”
“更不必怕死。”
“大不了,殿下便向衙门举报,查封了他许氏布行。”
李奇白了童方一眼。
得亏你跟了哥们这么久,pass?怕死?
哥们会是怕死的人?
好吧。
哥们的确怕死,但是,哥们现在是剑道高手,谁能对哥们造成威胁?
他淡淡的道:
“让你去查,你就去。”
“怕不怕死的,我自有主张!”
李奇并没有打算解释什么是pass,这个玩意,解释起来,比画一件成衣款式还要困难。
童方走后,李奇便只剩下自己一个人。
他浑然不知,一场针对自己的刺杀,即将再次拉开帷幕。
此时正是下午申时。
街上的人,大多数都跑去平康坊看热闹了,倒是难得的清静。
走在这古色古香的街上,淘一些小玩意。
随便一个什么,在李奇的眼中,那可都是古董。
他尤其爱逛地摊。
在一堆东西里面找宝贝,有种捡漏的错觉。
“咦?东家,这匹彩马怎么卖?”
“小郎君好眼力,这可是不多见的宝贝。”那摆摊的东家见李奇装扮,就知道非富即贵,不过又独身一人,这倒不像是那些二代公子哥的做派。
不过,这两日人流量少。
人都跑去平康坊去了。
说是看什么才艺大选,真实是看什么,是个男人都明白。
这不,两天来,他还没开张呢!
只见那东家拿起那匹小小的陶塑战马,道:
“小郎君,可要上手把玩把玩?”
“这可是顶级画师,精心绘制。里里外外,一共用了三种颜色,我敢说,这样的彩马,整条街你都找不出第二个。”
李奇心中一动。
三色彩马?
那不就是唐三彩么,古董是古董,就是这个时代好像也不咋值钱。
他没有接话,反而问道:
“怎么卖?”
东家见李奇性子沉默,不爱说话,便试着开口道:
“小郎君若是当真诚心要,我也不胡乱喊价,三贯铜钱,您拿走!”
三贯?
倒也不贵。
李奇并不知道,这玩意在地毯上,顶多也就值三百文。
三贯……那是翻了十倍的价钱。
他很爽快的掏出三贯铜钱,递了过去。
那东家见状,心喜道:
“小郎君再看看,还有什么喜欢的不?第二件半价!”
李奇猛的抬起头。
仔细打量那个奸商……
第二件半价?
合着哥们你也是从我那个年代穿过来的?
你这是要发啊!
带这么多古董,有朝一日若是穿回去,随手拿出一件,都够换一套房子了。
那东家被李奇看得心里发毛,道:
“我这……我以为小郎君要砍价的。要不我给小郎君退回一贯钱吧?”
说着,便从刚刚那三贯钱里,取出一贯,送还给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