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觉得可笑也可笑,选择了一种最蠢笨的办法来找回孩子,说同情也同情,这是走投无路到了什么程度才会选择这条路。
林学军本身也不是那种逍遥法外已久的人贩子,如果用“从事”这个词来说,他也不过是个一年多上岗经验的菜鸟选手,只是利用职务之便光明正大的把孩子盗走。
本来像林学军这样的人贩子曝光是肯定要把五官身高信息一同曝光的,因为这样的罪犯要么就是坐牢做到牢底坐穿,要么就是死刑直接枪决,这样的人还有必要考虑人文关怀给他打马赛克吗?
那些判决较轻的人贩子,就是熬到了出狱,他的脸也早就被大街小巷的居民熟知,出来了可能要遭到社会的唾弃,比在牢里还要悲惨。
这也算是在法律体制之下不涉及人命的情况下,最高限度的“杀死”了一个人,法律不会夺走他的生命,但是出来后时过境迁社会发展,彻底和时代脱节,走到哪里都不会被人接受,比死了还难受。
而林学军之所以会在新闻上打上马赛克,也是出于他给警方提供了大量人贩子窝藏地点,还有偷偷拍下来的照片,保存的联系方式等一系列数据,为了避免遭到人贩子集体的后续报复,这才打上了马赛克。
警方甚至觉得林学军是个深藏不露的同事,是不是警方特地安排插入人贩子中的卧底,他手上的数据能知晓的地点就有十几个,人数三十多个,这可比一般卧底来的更加厉害,还不用付工资。
想到这里不免有人肃然起敬,虽然是个罪犯,但是综合考虑他的确算得上是个有点好的坏人。
于是综合考虑,林学军的判处如下。
犯罪人林学军,犯拐卖妇女、儿童罪,涉案人数达到三人及以上,性质较恶劣,以法规中第二部分十年为判决基准。
鉴于他有自首情节,认错态度良好,且为警方提供大量证据协助调查,故从轻处罚,由于犯罪人动机缺乏法律常识,有知法犯法的情节,最终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于牢内加强法治教育。
七年的时间,就陈诚的印象中七年后的神州社会变化不算太大,至少还未进入信息时代快速发展的中期,林学军如果在牢内好好表现,加上他自首时给警方留下的印象加分不少,应该能争取到减刑机会。
是的,陈诚也一直在光明正大的偷听民警和陈河名的交流,也大概听明白了林学军最终判决的情况。
因为他表面上是个孩子,也没人觉得他能听得懂,所以才说是光明正大的偷听,至于本来的目的嘛……
陈诚也想知道一开始说的林学军有话对他说,为什么直到他疯狂的偷听完了关于他的判处结果还没开启沟通窗口的电话,再说了他自己也够不着啊!为什么连个椅子都没有,难道你们沟通视察都是站着来的吗!
终于有人来打开了两侧电话的开关,警察叔叔贴心的搬来了椅子给陈诚坐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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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
林学军开口了,他看向陈诚的眼光很复杂,但比起之前那般血丝布满眼球的可怕模样,他的精神看上去好了不少。
陈诚也知道,对他来说将自己罪恶的行为说出口,将自己也深恶痛绝的人贩子检举揭发,也算是一种心灵上的救赎了。
“叔叔知道,你很聪明,应该能听懂一部分我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