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大概没有想到,自己的推断其实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玄夜当初躲避追杀的时候,的确与流浪汉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他们。数年来他基本上没有彻底吃饱的时候,哪怕是一小块发馊的面包都能让他欣喜若狂。至于馒头、豆浆和鸡蛋,小时候的他根本想都不敢想,连鸡蛋是什么都没听过。而且吃的时候不仅要提防身后的追击者,更要小心某些野兽的突袭,甚至是族人的抢劫。他曾为了垃圾桶里的半根鸡腿,杀死了自己的青梅竹马。
所有的感情所有的血脉,都在快饿昏的时候荡然无存。
为了食物,什么事都可以做。
只要能活下去。
当然这些是路易无从得知的——他的推理能力还没好到这种地步。不过光从玄夜刚才的吃相来看,他已经可以肯定这个人以前的生活情况了。
当然,对方也愈发危险。
因为这种环境长大的孩子,会为了生存而不惜一切手段。他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在训练场与玄夜初次见面的时候会感到对方身上强大的黑暗气息了。
那么……他究竟是谁呢?
注视着玄夜离去的背影,路易心中已转过千百个念头,但脸上的表情却自始至终没有变化,嘴角依旧噙着淡淡的微笑。莫霜依是天生面瘫,他却是个技艺高超的演员。
他慢条斯理地嚼着吐司,辣味与甜味混杂,冲淡了面包难以下咽的干硬。他才不会像别人那样直接抱起碗就喝,而是握着一把银色的铁勺,修长的手指轻轻环绕在勺柄上,以极其优雅的姿势舀起牛奶送进嘴里。
即便是再难吃的食物,他也会吃出贵公子的风范。
“开幕式是下午三点,对吧?”斩玉边啃包子边问。
“嗯。”路易放下勺子,碗里干干净净——不浪费食物是良好美德,“所以,吃完饭,我们是不是可以四处逛逛了?”他站起身,带着淡淡的笑意。
“嘿!”忽然有人从后面拍了他肩膀一下,“怎么,吃完了?刚好,一起去走走吧?”
路易回头,刚好撞上了江鹤颜那对浅灰色的眸子。他还没开口,就听对方又兴致勃勃地说:“我突然想到一个新点子!要不我们赌……”
那个“赌”字还未出口,路易瞬间便知事情不妙。他于是很干脆地打断了他:“你在做梦。”然后就毫不犹豫地向餐厅门口走去,同时还不忘推了江鹤颜一把。
二人顺着人流出了餐厅,一直走出整个酒店。明媚的阳光从亘古不变的碧空上倾泻而下,早晨的空气是如此清新,全然没有燥热的感觉。
“唔,我们去哪儿逛逛?”江鹤颜随意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