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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派发牢底坐穿大礼包,瓶姐噩梦连连(1 / 3)

武大郎撇撇嘴,心想这狗官的思想,当真是龌龊至极。

多么兄友妹恭的和谐场景,硬是被这狗比给脑补得如此不堪。

不过他还是冷着脸,将范剑给叫了回来。

按照惯例,每次范剑上门,十有八九是为了打听“仙方”之事。

武大郎也不慌不忙,因为他早已练就了成熟有效的应对技巧来。

“范大人,不好意思,‘仙方’博大精深,浩瀚繁杂……小人笨拙愚昧,还未将其完全回忆起来……”

然而这次,武大郎却误会了范剑上门的目的。

“不不不!大郎误会本官则个了。”

“本官此次前来叨扰,其实是另有要事相商!”

武大郎眉头微皱,“哦?”

“所为何事?”

“大郎可还记得,前些日子,深更半夜在你家纵火闹事之人?”

武大郎一想起那天晚上,矮脚虎在自己家干的事情,这气就不打一处来,“该死的小贼,如何能忘记?”

“那小毛贼确实该死,本官也是恨不得将其挫骨扬灰……只是大郎,本官听说,那些山贼好像有些来历,听说是青州下来的……”

接着,范剑就将他调查到的清风山情况,和武大郎说了,还将清风山要来清河县寻仇之事,也一并说了。

武大郎作为一个知清风山前世今生的穿越者来说,对范剑所言,自然早就知道得一清二楚,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令他意外的是,在这信息流通并不畅通的朝代……

范剑这狗官,竟然能在几天内,就将矮脚虎以及他背后的势力,摸得一清二楚。

看来,此人还是有几把刷子的。

以后忽悠他的时候,武大郎得注意提高下姿势水平了。

“大郎,那伙贼人听说异常凶狠,还会拿人做‘醒酒汤’。那矮脚虎虽然可恶,但好在那毛贼也并未对你造成实质性损伤,要不这样,咱大人有大量,不与他一般计较,不如本官就将他放了,省得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范剑试探性地询问道。

武大郎冷笑几声,那矮脚虎三番五次,对老子出手,还想让老子放了他?

门都没有!

至于清风山的那些毛贼,武大郎也没放在心上。

矮脚虎这厮就不用说了,此人除了残忍好杀、睚眦必报、无耻好色之外,基本无甚本事。

之前在巷道,不就被武大郎隔空一招秒掉?

纵观《水浒传》,这厮虽号称武艺高强,会使劳什子的“追魂夺命枪”,但他这一辈子,貌似也没打赢过谁……最后,在出征方腊之时,与郑彪交战,还没打几个回合,就郑彪的镀金铜砖之下死翘翘了。

锦毛虎——燕顺,虽坐的是清风山第一把交椅,但这人的武功更是辣鸡。

此人是山东莱州人氏,原本是卖牛羊牲口出身的,因经营不善,赔光了银钱,之后到上清风山占山为王。

秦明的徒弟,也就是“镇三山”黄信,人家都打到清风山门口了,这锦毛虎却被吓得躲被窝里,头都不敢伸出来。

而那黄信,只不过是青州慕容知府部下一个小小兵马都监,武功也就一般。

一个都监,就能将锦毛虎吓成这样,可见燕顺此人也只是个纸老虎。

而清风山的第三位头领,梁山排名第74位的,地异星——郑天寿,也没啥出圈的行径。

此人原本是浙西苏州人士,但在路过清风山的时候,遇到矮脚虎王英打劫,两人相斗五六十回合,胜负难分,最后跟了矮脚虎上了清风山。

不难看出,此人武艺与王英不相上下,亦不足为惧。

如果一定要说点郑天寿好的,大概就是这人面容俊美、长相白净……可这也没啥可骄傲的,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个标准的小白脸。

和他武大郎这种要长相有长相、要本事有本事的挂比,根本就没得比。

此外,这几个贼人,也就在自己的地盘上,借助清风山独特的地貌环境,还能嚣张嚣张。

一出了清风山,鸟都不是,根本经不住打。

只不过他们在自家嚣张惯了,就觉得不管到哪里,就能横着走了。

更何况,这几个贼寇还贼喜欢吹牛皮。

一些清风山所谓的牛皮做派,还是他们自己找人,散播出去的,目的就是用来威慑他人。

故而,面对这外强中干的清风山贼寇,武大郎鸟都懒得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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