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的……我实在难以启齿……
她是我的女儿。
看到这里,你们是不是很震惊,但也请不要往污浊的方向想象,我是我的女儿,她的母亲是我的同学,我的爸妈其实应该是她的爷爷奶奶。
那个时候我和她母亲都还是高中生,高三,我们犯了错误,她怀孕生下了明瑜。她的家人不接受这件事,更加无法接受明瑜,而我这个口口生生说爱她的男人,却被吓傻了,缩头乌龟一样不敢站出来,和她一起承受家人的指责,承受如潮水般的嘲笑和谩骂。
她的家人要将明瑜送走,我只好央求我爸妈将明瑜抱回来养,我爸妈勉强同意了,但是有个条件,让我永远不要提起这件事,对外也只说是他们的老来得女,一辈子都不准说出明瑜的真实身份。因为那个时候我是重点高中的尖子生,保送了名校,前途一片光明,我身上不能有这样一个污点。
我懦弱地同意了。
从那之后我就再没见过明瑜的妈妈,只知道她的家人给她办理了转学,连我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她就离开了。那之后的十几年,我一直承受着心理上的折磨,看见明瑜就想起她的妈妈,对她的愧疚就越来越深,我开始逃避,不回家,不去接触明瑜。
懦夫一向都是用逃避来处理所有的事情的。
直到那一天,鬼美人杀人案发,我去案发现场勘验尸体,当天晚上我再一次看见了明瑜的妈妈。
她告诉我,她现在是大学教授,她嫁了人。之后她问了我的状况,问了明瑜,最后她说:人是她杀的。她是鬼美人团伙的六夫人。被我抛弃的第二年,她在大学里加入了这个鬼美人集团,原因是憎恨男人。
她说这一切都是拜我所赐。
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呢?五雷轰顶亦或者是如坠冰窖。又似乎都不足以形容我内心的痛苦。
她说我可以去揭发她,这样她就能在牢里告诉所有人,她有个女儿叫明瑜,明瑜的爸爸是那个一直管自己女儿叫妹妹的男人。
她说,或者我选第二条路,将尸体食道中解剖出来的东西交给她,她杀人的时候,亲眼看到那女人吞了什么东西。她砍了她的头都没找到那个东西,想必已经滑进胃里了。
我全身发抖。
我曾经深爱的女人,猫一样胆小的女人,在我面前笑着说她砍了一个女人的头颅,仿佛是在谈论今天的天气。
而她说她会变成这样,全是拜我所赐。
我是多么的罪大恶极!
然而自私让我再次选择了错误的道路,我将那枚还没来得及上报的印章交给了她,修改了验尸报告,我……愚蠢透顶。
那之后我都过得浑浑噩噩,将房子和车都卖了,全部留给了明瑜,又买了新车给她,最新款的宝马,女孩们都喜欢那款车,我说是给她将来出嫁的嫁妆。
明瑜看起来挺高兴,她长得像我,不像她妈妈那么好看,但我觉得没关系,这样很好,我希望她能永远那么高兴,永远……永远都不要知道自己的身世。
最后我准备了这封信,将自己贴身的几样东西放进行李箱交给她,只说去旅行,希望她能替我保管。明瑜也没问我去哪里,更没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我有点失落。可我们一向不亲,是我选择的疏离,又有什么资格责怪她冷漠呢?
处理好了一切,我准备去找明瑜的妈妈,我希望能用我一条命,换明瑜一世安稳。
更希望我死了,那些仇恨也能跟着烟消云散。
最后一个请求,这封信永远不要让明瑜看到。
再见了,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