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光洁的皮肤里冒出几缕细黑的触须,沿着木仓口蠕动。
防毒面具后面的眼睛剧烈抽搐,约翰飞一般地收回了武器,发出瓮声瓮气的声音“怎么是你”
“我也想问这句话。”
詹森抚摸额头,当他松开手的时候,那些跟羊绒一样细小的触须就消失了。
“低声说话可以,别取下面具。”詹森提醒。
“我当然不敢,这里到处都在发光,蓝莹莹的光,跟坟墓里的鬼火似的。”
约翰郁闷地说,他又看了一眼手里的提灯,十分嫌弃地说,“这到底是什么”
詹森低声说“是蝴蝶的鳞粉,人类肉眼看不到,不过紫外灯能照出来。”
约翰震惊“你知道紫外灯”
这玩意在伦敦大学的实验室里才能找到,后来被发现可以用来侦破案件,发现一些肉眼看不到的液体污渍,所以苏格兰场与侦探同行们才会知道,连约翰都只是见过,根本没用过这东西。
“我很喜欢人类的图书馆。”詹森回答。
约翰“”
约翰当然不知道詹森喜欢图书馆是因为那里具备无人打扰的优点,他觉得这位邪神挺可怕的。
一个愿意学习人类知识,不是看爱情小说,而是阅读科学知识的邪神这是想要做什么啊颠覆人类社会吗可是邪神不用学习也能搞死人类吧
约翰想不通,索性不想了。
他只是一个在伦敦混日子的蹩脚侦探,拯救世界这样的大事跟他有什么关系
他就是收点委托费,做点很普通的侦探工作,搜集情报啊帮忙找人啊。
搜集林德布兰登的犯罪证据与布兰登家的产业,这属于搜集情报。
帮一个邪神找意中人,本质上还是帮忙找人。
逻辑通顺,没毛病。
约翰决定关心眼前的异象“等等,你说紫外灯才能照出来,这盏灯又不是,我为什么能看见是因为我接触的神秘太多吗还有这些在空气里乱七八糟游荡的紫色细线是什么蝴蝶吐出的丝”
“是的,这里潜伏着一只形态跟蝴蝶有关的邪神。”詹森用一种古怪的语气说,“是这座城市自己诞生的,不是我带来的。”
“呃”
约翰正想问为什么邪神都纷纷跑来伦敦呢。
“盖密尔说过,让我注意看不到的蝴蝶”
“他说过你们单独见过面”
詹森抬了抬眉毛,有些意外。
看来盖密尔也知道自己需要这个侦探,还专门提醒了侦探,不要找死。
但是
你为什么还是找死了呢
詹森用蓝宝石手杖点了点潮湿发黑的地面,面无表情地问“你到这里来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我想了想詹森的心情,大概是行军途中发现了眼熟的流浪狗,这只狗还雄赳赳气昂昂地要去敌军阵地踩地雷阵
詹森
詹森盖密尔都说了,注意蝴蝶,你怎么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