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4 / 5)

果然,如果说蓟县有什么人人喊打的东西,苟寇绝对算一个。尤其是现在生活好了,回想起之前过得猪狗不如的日子,更是恨他很的牙痒痒,于是听到是跟苟寇一样的人,顿时红了眼睛。

陈旻站在高台上,左右两个持旗的副将,中间是一面打鼓。

冷兵器时代打起仗,底下人经常杀红了眼最后四处乱窜,所以将军们往往都用军鼓军旗来指挥。

怎么变阵,是追击还是撤退,全靠鼓点决定。所以此时打仗往往要砍掉对方的旗子,打破战鼓,让士兵们先乱起来。

相对于陈旻这边的精密严谨,羚县则没这么多讲究。当一群身穿皮甲,手持劲弩,动作整齐划一的人对上另一群面黄肌瘦,衣不蔽体的人时。

还没开打,结局已经不言而喻。

但即使这样,羚县的士兵们也没有投降。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勇敢忠诚,而是相比战场上的敌人,残暴的县令更让他们害怕。

最后羚县的人大概死了一半方才结束战斗,望着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陈旻这回已经能止住恶心。因为他心知,曾经为自己遮风挡雨的人已经不在,他必须要靠自己。

而拿下羚县,只不过是一个开始。

命人将剩下的羚县士兵们都押解,陈旻骑着马与部下进城。

那羚县县令眼看大势已去,还想偷偷逃走,结果被手下砍了脑袋拿来投诚。

陈旻确认过身份后收下人头,并许以对方官职,以后派人接管羚县,需要个本地的接应。

事实上,他都怀疑是否真的需要派人过来,因为说是县城,其实跟村子也没什么区别。

这里,实在是太穷了。

陈旻皱眉,原县令当了九年父母官,将本就不富裕的地方祸害的更加雪上加霜。

全县不到一万人,县中所谓的“富户”也就是衣食无忧的水准,到处都是些眼神麻木的乞丐。

连武臣这种真正吃过苦的都感叹,“好家伙,我当时在村里,风调雨顺的年份都比他们过的好。”

陈旻叹气,羚县是他与张良计划中很重要的一环,无论如何都不能舍弃,只是治理此地又不知要费多少心血。

然而进了县城府,众人才知晓什么叫“人不可貌相”。

原本陈旻觉得陈县当了那么就楚国都城,郡守府都能改来做行宫,整个楚地不可能有比那更气派的房子了。

结果望着县令府中的雕梁画壁,库房里堆积成山的金子绫罗,还有满屋的美女佳人。方才感叹,果然,有时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反而更容易出些奇葩事。

想到城外那些面黄肌瘦的百姓,陈旻思咐片刻,命人去准备几口大鼎,放在外面,底下用火加热。

然后又让人杀了两只猪,去县令库房取了些腌肉青菜,跟粟米一起,煮了顿热气腾腾的大锅烩给百姓。

羚县的百姓们别说肉,连盐都吃不起,许多因为缺少微量元素冒出一身病。如今听到有吃的,爬也要爬到放饭的地方。

捧着泛着油花的汤饭,百姓们不仅泪流满面,同时对刚进城的这位公子升起无限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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