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这些经历让他的人生变得更加曲折离奇了,为了保护自己,他再也不敢轻易在晚上出门,但有时候就是不可避免的,需要在夜晚出去。
而每逢他夜晚出门必遇凶案,他因为自己做过的事情,也不敢去报警,成为了不少凶案的目击者,看得多了,他的心理就变得扭曲起来,从一开始的旁观者慢慢变成了参与者,他会在凶手离开后再对尸体施加暴行。
他还是不敢直接跟活人对上,只能将自己扭曲的心理施加到尸体上,正因为他的参与,导致尸体的痕迹有很大改变,原本可以尽快查明凶手的案件,也拉长了时间。
其中的一个连环杀手,更是因此多做了好几次案。
但是,原主并没有就这样生活下去,因为,还有另一个人曾经看到过,他最开始遇到的那几次案件。
而不同的是,这个人的存在感更弱,所以连原主和那位同类朋友都没有发现他,他不仅看到了金不换和他朋友的争执,而且还看见了原主成为帮凶的时刻,更撞见了金不换杀人的场面。
这个人的胆子同样很小,因为看见了这些可怕的事情,导致他发了高烧,结果因为存在感太弱,甚至没有及时被朋友发现,差点被烧死,所以还住进了医院好几个星期,等他出院后,纠结来纠结去,最终还是忍不住去查了当时的几个案件后续。
但他发现调查的结果显示,原主杀人的那个案件结案了,那两个杀人凶手的死因是同归于尽,也就是说,当时的第三人还逍遥法外,于是这个人最终还是选择了报警。
原本警察是没有证据的,只是将原主叫到警察局来了解情况,然而虽然心理扭曲了,但仍旧逃不过胆小的原主,暴露了他对这些案件的熟悉,于是不打自招。
即使他杀的是杀人犯,也要承担责任,还有他之前作为杀人犯的帮凶也要进行审判,然而,在收监之前,他利用自己薄弱的存在感,还做了一件大事。
他扑倒了与他隔得最近的一个警察,然后用力朝对方的脖子咬去,竟然把对方脖子上的一大块肉咬了下来,鲜血直喷,后来,这位警官在救护车上流血过多而死。
原主在审判时接受不了自己的结局,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一头撞死了自己。
任务认真生活,接纳自己,善待他人;力所能及地帮助警察勘破凶案。
金不换叹了一口气,灵异事件倒是不存在,但是凶案现场,也挺吓人的。
迅速的,金不换融入了自己的身份,全新的金不换继续生活,他按照自己记忆里的方向继续前行,一边走一边大声背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他不怕、他不怕、他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