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几天,陆之和都没脸没皮地赖在乔麦家住着,周末两人更是没出门,直接把日子过成蜜月。
大多时候他们在床上待着,偶尔到客厅吃东西补充体力。
陆之和像只黏人的大狗狗,无论乔麦走到哪儿他都想跟着,哪里还有半点高冷的样子。
等他好不容易把积蓄已久的欲念发泄干净,进入贤者模式,乔麦终于能摆脱他,做做自己的事。
这天她在客厅看项目资料房子太小没有单独书房,她一般都在餐桌加班或者学习。
陆之和给她切了哈密瓜端过来,见她坐在坚硬的餐椅上对着电脑。
椅子不是人体工学设计,她的腰背部没有着力点,就那么悬空着,对脊椎很不好。
陆之和给她拿了个靠垫塞背后,在她旁边坐下。
“还是搬去我那儿住,你这儿房间小,设施不齐全,也没人帮忙打扫卫生。”
乔麦没抬头“我才刚跟房东续租没几个月,怎么好突然退租,而且我在这儿住了两年多,已经习惯了,不想搬。”
陆之和对她的反应并不意外。
以前两人虽然同居过,一来时间很短,不过几个月,二来他们住不同房间,只有做过之后才会睡在一起。
现在情况不一样,既然已经是男女朋友,搬去他那儿就等于真正同居,要天天睡在一个房间里,可能这样的节奏对她来说快了点。
“搬去我那儿可以每天跟na见面。”陆之和抛出诱饵,试图引诱她。
乔麦果然从电脑前抬起头,认真思考了会儿“我是什么鱼吗你怎么总拿na来钓我。”
陆之和无奈“我倒是想拿我钓,可不管用不是。”
他压下嘴角“无论我在床上多卖力,但在某些人心里,我还不如一只猫有吸引力。”
乔麦失笑“至于嘛你,跟na吃醋。”
陆之和望着她,眼睛微微眯起“我占有欲很强,你又不是不知道。”
冠冕堂皇的理由。
乔麦一时无言以对,须臾,她掐了个拖字诀“同居这事儿挺大的,你让我想想。”
自从两人关系开始认真之后,她的心态也比从前谨慎。
最初那段荒唐中,她的行为可以称得上莽夫,没有考虑过后果,只图一晌贪欢。
如果当时没有喜欢上陆之和,或许跟他还算一段不错的露水情缘。
可惜没有如果。
她喜欢上,失去过,如今失而复得,从此每往前走一步,都会想很多。
比如同居这件事,远香近臭的道理她懂。
别看现在她跟陆之和如胶似漆,真正长时间住到一起之后,会是什么状况还真不好说。
会不会因为琐事吵架,会不会有一天彼此憎恶,相看两生厌。
事实上和他这样的天之骄子谈恋爱,两人的持有成本是不同的。
要是有天分手,他大概很容易找到她的代替品,而她却很难再遇到像他这样的人。
正因如此,乔麦不想放太多精力在恋爱上,虽然爱情非常美好,但唯一不会背叛她的只有钱。
公司。
快到午饭时间,饭搭子们开始在微信小群商量去哪儿吃饭,上班以后的每日难题就是中午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