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麦松了口气。像他那样生活阅历丰富的人,要在饮食上让他惊艳并不容易,她只求不出错就好。
陆之和吃着饭,想起什么“对了,中秋国庆连放九天,你有什么安排”
乔麦滞了下,摇头“没。”
莫淇淇要回老家,几个大学同学外出旅游,只有她一个人无处可去。
陆之和有些意外“不回家么”
乔麦眼神黯了一瞬,很快又被她强行提亮,故作开朗道“不回,坐飞机太贵,坐火车太久,不如等到过年的时候再回去,反正也没几个月了。”
陆之和了然地点头“到时等我电话。”
乔麦嗯了声。反正这个黄金大假她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不如等他安排,就当消磨时间了。
两人边吃边聊,不知不觉饭局到了尾声。
这时传来一道声音“学姐,这么巧啊,没想到你今天会回学校吃饭。”
乔麦背对来人,只听声音就后背一僵。
这时李莎莎挽着陈陌胳膊,已来到桌前,她脸上挂着刻意的笑,表情有些胜利者的高傲。
陆之和看着乔麦脸色沉下去,她没有抬头,似乎并不打算搭理来人。
李莎莎歪着脑袋看她,唇角勾笑“学姐不是吧,连声招呼都不肯打好歹我们也算是认识一场,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吧。”
乔麦心里开始骂娘了。
李莎莎比乔麦低一届,现在还在校就读。
论长相和身材,李莎莎不如乔麦。
但她比乔麦会打扮,会来事儿,会服软,性格更招男生喜欢,不像乔麦总是素面朝天,看起来柔弱,骨子里却很倔强。
当年乔麦在系里因为长得漂亮所以有点小名气,李莎莎明知她和陈陌交往,却还是出手勾搭。
对于把陈陌撬走一事,李莎莎非但不觉得愧疚,反而引以为傲,这证明了她比乔麦有魅力。
后来在校园里偶然遇见,她也会像今天这样,故意找乔麦说话,阴阳怪气几句。
乔麦是一万个不想搭理她,像李莎莎这种人,越搭理她她就越来劲。
可今天陆之和在,又是公共场合,她也不好表现得太生硬冷漠,表面功夫总是要做一做。
“是你啊。”乔麦扯开嘴角,皮笑肉不笑“有什么事吗”
李莎莎把陈陌胳膊挽紧了些,笑说“没什么特别的事,就是过来打个招呼。”
乔麦假笑两声,没再接话。
李莎莎侧头看了陆之和一眼,眸子微微发亮,好奇道“学姐,这位是”
乔麦一时语塞。她和陆之和的关系该怎么定义似乎不是朋友,更算不上恋人。
干咳一声,她掩饰地摸了摸鼻子“是我的客户。”
客户陆之和眼睛微微眯起来,似乎有些不悦,但并未开口。
李莎莎闻言轻笑“这么久不见,学姐变幽默了,都会开玩笑了。”
她说着拍了拍陈陌手臂“看吧,我都说学姐有新对象了,不会介意以前的事,不用尴尬。”
陈陌表情僵硬,没敢看乔麦。
李莎莎再度看向陆之和,松开挽着陈陌胳膊的手,朝他伸过去“你好,打个招呼吧,我叫李莎莎,是乔麦的学妹。”
陆之和微微掀起眼皮,扫了李莎莎一眼,随后收回视线,不动如山地坐着,完全没有要给对方面子的意思。
气氛一时凝结。李莎莎的手僵在半空,进退两难。
这时陈陌有了动作,他抬手抓住李莎莎腕子,一脸只想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的表情“走吧,招呼也打过了,别打扰人家吃饭。”
李莎莎还要再说点什么,结果被陈陌生拉硬拽地带离了桌前。
见两人走远,乔麦不着痕迹地松了口气,看向陆之和“不好意思啊,是我以前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