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沙漠下暴雨,看过大海亲吻鲨鱼,看过黄昏追逐黎明,没看过你。我知道美丽会老去,生命之外还有生命,我知道风里有诗句,不知道你......”
温柔如淡淡泉水,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一种深沉却飘然出世和婉转凄美的感觉占据心头,仿佛一切尘嚣都已远去,只有这天籁之音。
这是刘清风对红云的评价,就算在现代,红云的歌声也绝对不输那些天后歌后。
“好,太好了。”
“红云姑娘,你的歌声婉转动听,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此音只应天上有,人生难得几回闻。”
“红云姑娘,你的歌声伴着优美动听的旋律,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余音绕梁婉转动听的旋律,还有深深地沉醉。”
随着红云一首又一首歌曲演唱完,底下早已经喧嚣声不断,所有人都被其歌声所吸引,人群更有不少的才子一开口便是充满意境的赞美。
这场演唱总共持续了一个时辰,但对所有的观众而言,却是意犹未尽,对他们来说,红云美妙的歌声就是让他们听上一整天也不疲倦。
沛丰音乐文化工作室的第一场演唱会完满结束,便收割了大量的粉丝,红云也是一唱成名,不仅仅是在长安城内,甚至包括整个京兆府内的所有的州县,而青花瓷以及奇妙能力歌更是成为了红云的代表作之一。
现在的长安城无论是路边的几岁孩童,还是青楼的歌姬,又或者是那些才女佳人们只要闲的没事,便会哼上两首红云所演唱过的的歌曲。
可以说如今的红云,在长安城名气早已经超过了大唐第一舞人公孙大娘。
整个大街小巷,无论是男女老少,几乎十人便有一人是其歌迷,因此为了红云的安全,刘清风也是特地给其派了六名武功高强的龙组组员。
这第一场演唱会非常成功,也让刘清风更加坚定自己的造星计划。
第二日,第二场演唱会如约而至,虽然演唱之人不是红云,但来观看的人依旧爆满。
青歌,虽然不如红云那么出色,但也绝对是实力唱将。
青歌的歌单依旧不少,而且每一首也基本上都是经典歌曲,所以当青歌一演唱,现场的火爆程度丝毫不比昨日红云差,甚至还要更加火爆一些,当然,这或多或少都有红云的功劳,如果没有红云的成功,也不会有这么多人会来。
看着台下的近五百名观众,其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但是每一人都认真的竖起了耳朵,认真的聆听青歌的歌声,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是一次不可多得的机会。
“好听,好听。”
“从今日起,我粉上青歌了,青歌,你就是我的偶像了!”
人群中,一名女子高声欢呼。
刘清风看去,发现此人竟然是叶玄月,顿时苦笑了一声:“这丫头。”
“小姐,请问粉是什么意思,偶像又是什么意思?”人群里,不少听见了叶玄月的话,都纷纷好奇的询问道。
“就是崇拜的意思。”叶玄月闻言随便解释了一句。
“崇拜的意思!”众人闻言都一怔,随即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也粉上青歌了,从今日其,青歌也是我的偶像了。”
“我也是。”
“偶像,我们支持你。”
下一刻,上百人大声的喊了起来,舞台之上,青歌闻言,眼眶顿时红润了起来,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受这么多人所喜欢。
一个时辰后,演唱会正式结束,青歌立即没有离开舞台,而是站在舞台之上,静静的看着所有的观众离场,她才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