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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66 魔法场论(3 / 3)

因此,这两个法术非常普遍,几乎所有想要学法术的人都会尝试。但是这两个法术非常无用,“闪”字咒语极其微弱,既不能照明,也不能用来生火,可以说只能在看到电光闪烁的一下来娱乐下自己:“我成功施法啦!”至于“熄”字咒语,虽说用来消除静电,但也得上百次之后才收拾好一件衣服,或者让竖起的头发沉下去。因此,这两个法术又被称为“戏法中的戏法”。

但是所有能代表“开关”、“有无”、“1-0”的东西,天然就能引起程序员的敏感。于是这两个法术就在费奇的指尖不断闪烁光芒。

在常用的施法手势中,大拇指和小拇指作为五指的开始和结束,经常用来控制法术物品,所谓“让法术能量在身体内流转”,很多时候其实只是从大拇指进,经过手掌,从小拇指出去。而食指,常用来作瞄准,尤其是各种射线法术,指哪打哪用的就是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不常用,所以费奇将“闪”运用在中指上,“熄”用在无名指上。

他想看看不断重复法术,能不能改变指尖的施法环境,就像增强法阵也可以不断在重复中磨合那样。

其余三指伸直,中指和无名指不断抖动着,两个戏法中的戏法在上面奏响欢快的乐章。他的嘴巴叽里咕噜,两个咒语字翻过来覆过去念叨着。费奇一直保持这个姿势和状态,在拉姆斯登承受增强仪式的时候进行了上万次的重复。

“啊!!还有多久,快了吗?”别看拉姆斯登形象不好,浑身水淋淋,鼻涕眼泪口水一大把,但是声音依旧高亢,说明他状态没问题。“难道还不足四个小时吗?”

“应该快了。就剩下最后一个符文没熄灭了。”巫玛玛嘴里塞着块小肉皮,就像嚼口香糖那样打发时间。他邪眼看着费奇在那里抖动手指,不知怎么地觉得那中指和无名指上的东西比增强仪式还危险。

终于,四个小时结束了,拉姆斯登瘫软下来。费奇却在此时一拍大腿,大喊一句“成功啦!”然后高兴地又蹦又跳。大家凝神看过去,发现费奇的指尖上悬浮着两个发光的咒语符号,如果他们学过法术,就会知道那正是“闪”和“熄”。

“果然是这样!从此我不需要念咒语,只要动个念头,就能使用这两个咒语。”他闭上嘴,只是伸出指头给其他人看,两个法术字果然可以不断变换状态。

“这法术有什么用?”特隆终于在四个小时候和费奇说话了。

“单纯这两个?什么用都没有。”费奇笑着说摇摇头:“但这是形成魔法场,从而增强施法者力量的基础。这也是一种崭新施法方法的基础,是拉开新时代大幕的重要突破。”

“喔……”三个人都不懂,但都非常凑趣地答应着。

随后,费奇就将拉姆斯登又推进了仪式法阵,开始第二遍折磨。他也开始第二轮重复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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