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管你如何想,”她哭了,“在没找到我妈妈之前,不要再惹他。好不好警察局那边,他是唯一一个能站在我们这边的人。”
陈醒哑然。
于公于私,她的话都有一定的道理。
不能让愤怒击败理智。在这一点上,启澜和林觅的看法是几乎一致的。
秦锋固然有错在先,但罪不至死,尤其不能死在他们手上。
这个人确实不好对付。抓捕启澜算是例行公事,可到了私事这一层,恐怕只会罪加一等
敌我斗争卷进了儿女私情,摆在包青天的开封府也断不清。
又是一阵洪亮的公鸡打鸣。
天亮了不少。
他明知道晨觉泡汤了,嘴上还要找个理由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抱歉。林小姐还有事吗我困得厉害,想回去睡觉了。”
她没有说一个字,点点头,独自往院子中间的树下走。
小白狗跑来扑她的裤腿,翻跟头逗她开心,林觅抱着它,总算是止住了眼泪。
清晨,太阳还没出来。陈醒合衣躺在墙边,用一件厚袄子把头蒙上,睡得很香。
床上的人翻了个身,睡眼惺忪地摸了摸枕头下藏着的两把手枪。它们还在,硬邦邦的,枕着入眠很不舒服。
乌黑发亮的枪口圆圆的,一看就货真价实,造价不菲。
他把手枪藏进书桌下的木箱子里,顺手拍了拍裤兜,却怔住了。
银铃铛不在了。
零碎的记忆飞了出来。
停止了徒劳的翻找。他摸着脑袋恍然记起,昨夜是自己亲手将它穿在绳子上,再套进秦锋的脖子。
“我怎可做出这种荒唐事来”
被平白无故骂作胆小鬼,启澜自然是不服。
趁机夺了对方的手枪,居然还不解气,非要拿着口袋里的狗铃铛出来给情敌吊脖子上,雪耻。
启澜也弄不明白自己当时是不是意气用事。他平时一直心胸宽广,不与人争斗。
曾几何时,小书生本人没少挨林一堂和李炎的骂。
他们一度对他怀有很深的偏见,瞧不顺眼,每次见了面尽找难听的话来奚落他。
完全不生气是假的,圣人也做不到如此隐忍。但从未往心里去,一笑一忍就过去了。
如今在情敌面前,他气头上就有些发昏了,缴枪了还不算,非要以牙还牙,把对方的讥讽给怼回去。
清醒过来,有些后悔。这铃铛原本是一对,一只大的,一只小的。是两个多月前,林觅送的礼物。
这份礼物在当时看来有些难以接受,她说了,他和小白狗各一只。
小白狗戴了也就罢了,动物不挑剔。
可他一个大小伙子,脖子上挂个铃铛怪怪的,还不如一直揣在兜里。
夜里秦锋嘲笑他胆小如鼠,一时怒上心头。
捆个铃铛套脖子上,就是要以牙还牙好歹得让对方明白自己是一条不辨是非的狗,也好不到哪里去。
窗前有了一道阳光。
启澜打开窗栓,探头一瞧,院子里空无一人。低头看了看手表,已经上午八点了。
有风顺着厨房一路吹来。
若是里头有人生火,必然会闻到一股温暖的柴草和食物的气味。此时扑面而来的,仅仅是冷冷的空气。
他有些纳闷,轻轻地推门出去看个究竟。
才走了不到十步,就听到有轻微的声响。墙头上瞬间就跃下一个人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