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住在那里的住户已经不是他的那对混账父母了。
弗雷对此早有预料,但不知为何,他的心里却并不感到轻松。
然而与他预想中闪闪发亮的未来相比,这一点似乎也就无所谓了。
此时此刻,弗雷正兴奋的走在地狱厨房的街道上。
因为机票钱被哥谭机场给退了回来,于是他凭借着那几千美刀,成功的在地狱厨房里安家之后,居然还凭借着他哥谭的出身,成功的在这最大的那个黒帮里混上了个掌管十个人的小队长
这可是他之前从未有过的职位而且是一上来就管理十个人啊
此时的弗雷是真的觉得自己离开哥谭的举动可真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并且最重要的是,这里还没有烦人的蝙蝠家义警
那只该死的老蝙蝠和去他妈的红头罩再也管不了他啦哈哈哈哈
想着想着,弗雷都要忍不住的像个神经病似的大笑出来了。
哦,对了,这里也没有那些超级危险的神经病们了
弗雷打心眼里觉得美好的未来就近在眼前了。
“嘭”
“咚咚咚”
“噗叽。”
然而就在这时,一声弗雷无论如何也无法忘记的声音响起来了,而在之后的几声像是什么金属反弹的声音后,他只觉得自己的胸口一痛。
弗雷愣愣的低头,他今天穿得是浅颜色的新衣服这是他在当上十人小队长的那天后特意买来奖励自己的而此时,这件在他平时很是珍惜的衣服上,居然一点一点的晕开了刺眼的红。
这是血
谁的血
难道是我的血
弗雷不太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明明他的好日子已经近在眼前了、明明他都能从哥谭那个地狱爬出来
可是,为什么他却会死在这种地方呢
为什么,死的却是他呢
弗雷很不解,可是不管他再不解,却也在他下意识的摸到胸口上的那个血洞之前,不甘又迷茫的倒了下去。
而在死前,或许走马灯是真实存在的总之,在弗雷的脑海中,最让他无法放弃割舍的居然是哥谭。
是哥谭啊。
弗雷恍然,他以为自己终于从哥谭中挣脱了出去,可没想到,他在临死前最深的执念居然还是哥谭。
哦,对了,毕竟他可是个哥谭人呢,而哥谭人离了哥谭
又怎么会活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