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我们在地下挖出了一具年轻女性的尸骨”
维尔斯抬头,目光猛地一凝。
手下的精灵连忙补充“不过死亡时间至少是十年前了”
维尔斯松开拳头,随即目光不善地望向不远处站在屋顶上的黑衣人。
爱格伯特没有回头,但他脑后好像长了眼睛“放心吧,已经有属魔找到她了,她很快就会回到这里。”
周围的人闻言都松了一口气。
他们见黑衣男人站在屋顶,阳光照在身上都没有一丝暖意。大风在他身边吹过,垂下的黑色斗篷好像石块似的一动不动。
那根本就不是斗篷吧
人类和其他种族的人议论纷纷,他们从未见过魔族如此正大光明走在城邦里,那些可怕的家伙也不知道是吃什么,周身都黑漆漆的,实力可怕到不可思议。
一名士兵蹲在地上,卯足了劲想要搬开堵住房门的碎石,他使尽了浑身力气也不动分毫。
但是下一秒,石头竟然凭空飞了起来。
士兵惊喜地看着自己的手,他变成大力士了
但是随后一张鹿角面具探出来,朝着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小哥,你好呀。”
两人对视几秒,士兵呆滞了片刻,随后“啊”了一声转身就跑。
被留在原地的魔族撇撇嘴,啧了一声摇摇头。
“怕什么,我长得这么好看。”
他靠在墙边,看向站在屋顶上面无表情的爱格伯特“老朋友,你的处境可太难了,周围全是光明阵营的人啊。”
魔王朱利安永远奔赴在吃瓜一线,这次他的意识附身了一名高等魔族。
气质阴鹜的魔族在脸上带着鹿角面具,但其中一只鹿角上却别着两朵新鲜的粉色小花。
在凤兰城脱离夜魔污染后,草丛里开出了新的野花,仿佛萤火绽放。
朱利安伸手捻了捻花瓣,看向依然面色如霜的男人“你向她表明了身份,但是她没有接受,对吧”
爱格伯特
“早就提示过你啦,没有人类会喜欢魔族。”
魔王低下头,一缕卷曲的黑发垂到眉间“其实我只是有些不服。既然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站在她身边,我也可以。”
朱利安怜悯地望着他老朋友,这种心情叫嫉妒。
他拍拍对方的肩膀“爱格,其实你还是待在城堡里不出来的更好。”
因为,治疗心碎的魔法可是很痛苦的。
主神官带了一批神仆,还有许多忠诚信教的士兵们浩浩荡荡出发了。
挂着金色铃铛的马车排成一串,昂贵的绣花车帘在鞑靼城外荒芜的平原上如同一道突兀的风景线。
队伍在朝着北边前进,他们一路上能看到许多流民,但奇怪的是,这些人竟然有许多是往回走的。
越往北,往回走的人更多。
史蒂芬忍不住打开车窗,叫住路边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男人。
“南边才是鞑靼城,你们往回走干什么”
这位男妈妈看了看他,一双眼十分清澈“神官大人,我们没有走错凤兰城现在安全了,我们想要回家,我的家人在逃难时和我分散了,但我知道他们肯定会回去的”
“是啊,我家里还有十亩地,我要是去了鞑靼城就什么也没有了。”
“我不想变成流浪汉,我的房子是辛辛苦苦一点一点搭起来的。”
人们大多是抱着差不多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