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琴酒搭档是荣耀,因为我记得未来和琴酒搭档的,是他的宿敌恋人先生,银色子弹。
我不想成为他的宿敌恋人,恋人便足矣。
当然这话我不能说,因为我表面上是十六岁人生中读了十年书的小孩,不是满脑子黄色废料的三十六岁老流氓。
至于伏特加,他不是搭档,是琴酒小弟。
和我养母联系时,我一般直接叫他琴酒,还有我不高兴的时候,也直接称呼他琴酒。
当我执行任务,或有求于他时,我都会恭敬地喊他“大哥”。
跟那个傻大个伏特加一个称呼。
我发现,二十岁左右的男人,总是热衷于当别人大哥。每次我喊琴酒“大哥”,他脾气就会变好。
不踩在他底线上的要求他都会同意。
当我再撒撒娇,我甚至可以玩一下他的长发。
不过,我不会再糟蹋他的长发了。
因为主线开启后,按照酒厂的情况,琴酒不秃是奇迹。
这么好的长发,被我玩坏了,我怎么对得起琴爷那能站满霓虹的粉丝呢
我也不是整天和琴酒一起行动的,因为琴酒是劳模,而我不是。
我没有琴酒的光环,想不秃就只能靠自己保养。
根据我半年多来的观察,琴酒柔顺的头发是天生的。
因为他买的是平常的洗发水。
超市常见的品牌,别人擦了,头发照样掉照样枯。而琴酒,不说也罢。
说多了都是泪。
我学着琴酒留了长发,在脑后扎起来。
每次摸琴酒头发时,我都会嫌弃我生父遗传的深褐色头发,不仅没有特色,还分叉。
说远了。
在琴酒单独去执行任务时,我就在家享受生活。
才怪。
我去买七星,琴酒最喜爱的烟。
上次抽烟被琴酒抓到以后,我就学会注意琴酒完成任务的时间,防止被他抓到。
而且,执行任务有了收入,烟钱也不算什么了。我不介意花那点钱在烟上面。
我第一次抽七星的时候,被呛得差点就想把烟扔了。不过,本着不能浪费的原则,我最后还是坚持抽完了。
我是蹲在便利店外面的马路上抽烟的,一连抽了三根。
我知道我很像叛逆少年学抽烟。
因为我抽烟的时候,至少有三个从我面前走过的人眼神里带着种恨铁不成钢的意味,至少有两个人露出了会心一笑。
冷漠脸。
春去秋来。
当某天,我从便利店买完烟走出来时,见到了两个人并肩走在一起,应该是兄弟。
因为两人拥有相似的眼睛。
蓝色的,眼角向上挑的猫眼。
一个表情温和,一个脸色严肃。
我看着他们,有点羡慕。
因为我想要个哥哥很久了。
琴酒那种不算,他不是我哥,是我爷爷。
他们走过便利店,弟弟温和地笑,可能在说什么,哥哥点头。
我一直看着他们,直到他们转过街角。
我认真想了一下,在琴酒回来以后,告诉他一个消息。
可能这消息对于他来说有点劲爆。
我对他说“我想养只猫。”
他当时眼神十分古怪,似乎觉得我脑子坏了。最终只说了一句“发什么疯。”
我说我是认真的,连品种都想好了。
我要养只布偶猫。
琴酒有很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