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楚礼,楚仁两口子的变化更大。
刘雪梅的穿着变得很时髦,海魂衫,喇叭裤,再带上一双蛤蟆镜,更别提她还学人烫了个卷发。
本来是个温婉的女子,现在变得不伦不类,反而丢失了之前的气质。
楚仁已经不穿白衬衫了。
可能是做吃食生意容易弄脏衣服,现在都换成了灰色的衬衫,看着沉稳了许多。
也凭空增加了十岁的既视感。
“你们两口子的变化可真大。”
饭桌上,陈红英随口聊起。
刘雪梅有些得意地摸了下自己的卷发,说道:“大嫂,现在城里都流行这种发型,你要不也去弄个?不贵的,也就十几块。”
陈红英使劲摇头。
“不行,我接受不了。”
她还是比较喜欢黑长直,这好好的头发,干什么要给烫卷了呢?
多少是有点闲的没事干了。
“而且你不觉得烫过的头发很臭吗?”
陈红英真心发问。
刚才刘雪梅就到她面前显摆了,陈红英没觉得好看,反而觉得那股子洗发水都遮掩不住的焦糊味真难闻。
光是近距离闻着都难受,何况是在自己脑袋上......她可不想遭这罪!
“臭?”刘雪梅的脸色瞬间变了,青了又白,“哪有什么臭味,我这头发香的很,用的是城里的洗发水,味道可好闻了!”
陈红英往她脑袋上看了一眼。
原先过腰的长发,烫完也就刚刚过肩。
长度缩水了一半。
而且发质也没那么顺滑了,黄黄的,看着就不好看。
她可真欣赏不来。
何况还带个焦糊味。
也不知道三弟妹是怎么忍受得了的,还有三弟......这晚上睡一起,闻着不难受吗?
“林凌,你在鹏城,那边能烫头发的人应该很多吧?”
安利陈红英不成,刘雪梅开始转换目标。
林凌点点头。
“是挺多的。”
在刘雪梅期待和欣喜的目光中,林凌缓缓说出下半句,“不过我不喜欢,就是因为有焦糊味。”
而且头发变卷了之后,总感觉洗不干净......
用加热棒夹出大波浪,洗一洗就能恢复原样,是她唯一能接受的。
刘雪梅笑不出来了。
林凌现在都住在鹏城了,也算是和国际接轨的人,连林凌都说烫头发会有焦糊味,她再怎么说自己头发没味道,大家都不会信了。
关键是,她真的有闻到焦糊味......
从烫头发那天起就有闻到,理发师一直说是会好的,结果这都大半个月了,糊味还没散去。
刘雪梅心如死灰,难道她要一直忍受这样的味道过日子吗?
“好了,都吃饭呢,别说这些了。”
林春花及时打断了话题。
“对对,娘,今天这鸡是哪来的,吃着很好吃,得养了一年吧?”
林春花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你有眼光了,这是别人送给林凌的。”
“就黄桃村的村长黄勤劳,他娘送过来的,说是给林凌的,还说回头过年来串门,我估摸是有什么事,加上林凌也跟我说过她,就给收下了。”
林春花多半是能猜到那位黄大姐的意思,去年几个村子都是同一个起步点,结果今年青山村弯道超车,靠着到县城那条路,拉了不少生意,今年村里人都挣了不少钱。
其他村子听说了,估计也想复制他们的成功之路吧。
最有可能的,就是想让林凌给他们也修一条路。
不过林凌又不傻,心里肯定有分寸的。
这给自家村子修,自己也能享受到便利,给别的村子修,那就有点冤大头的嫌疑了。
除非林凌真的钱多到没处花,那她就无话可说了。
“原来是黄大娘,没事,她之前就说要送我老母鸡了,回头我上门拜访,给捎带点东西就行。”
林凌一点也不虚。
到底是在鹏城历练出来了。
“你有数就好,当时我都不想要的,结果黄大姐把鸡扔下,就让她儿子骑着自行车走了,我赶又赶不上,那鸡也拎不动。”
林春花现在想起都心有余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