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又是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
又是那个男孩。
尖叫过后,男孩子指着掉了脑袋仍未气绝,反倒像没头苍蝇似的到处乱跑的山鸡尖声道“鸡鸡鸡,没死,在跑。”
季恒一把抓住山鸡的羽翼和双腿,省得它扑腾来去,将血溅得到处都是。这活本来可以交给银子来,但是在人前,银子来不便暴露灵智,只能充作一只寻常小狗。直到山鸡再放不出一滴血,才停止挣扎。这只山鸡可以算是季恒抓过所有的鸡里最生猛的一只,以至于放完血后,她头上、脸上、身上占有血滴和鸡毛,看起来甚是骇人。
原本坐在河边的小孩也被那男孩的尖叫声吸引,一起走了过来,以一种尤为震惊地眼神看向季恒。
季恒冲他们点点头当是招呼,打算去摘些竹叶和山鸡一起洗净。一转身,却见她的新朋友郑婉站在她身后一丈之地,神情极为惊讶。两人视线相接,季恒的脸微微发红。郑婉那双清透的眼眸溢出一丝俏皮笑意,取出一块粉色丝帕递到季恒面前。
季恒一手拿刀,一手拎鸡,肩上扒着一只小黑狗,看起来要多狼狈有多狼狈,要多滑稽也有多滑稽,偏生手足无措,害羞发窘。
郑婉轻笑出声,仔细地替季恒擦去脸上的血迹和鸡毛。
她袖风带香,手势轻柔,一番清理过后,季恒的脸更红了。
“帕子脏了。”
“也算是物尽其用。”
“那个,你饿不饿我请你吃叫花鸡。”
“好啊。我可以帮忙做些什么”
“唔,摘点竹叶好了。洗干净之后我会包在山鸡外面,裹上一层泥巴,放到火里去烧。不过你要等上一会儿。”
“好,听起来就很诱人。”
小姑娘喜重逢,小男孩煞风景。
尖叫男孩挡住她们的去路,“这鸡是我先看到的,是我的。我允许你烹煮这只鸡,烹煮完我先吃,待我吃剩下你们方可食用。”
小男孩年纪不大,最多六、七岁的年纪,说的话令人厌恶,说话的态度更令人厌恶。不过从他腰间挂住的玉佩来看,当是有个富贵双全的好爹妈。
季恒与郑婉相视一眼,“你几岁了”
“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