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最恐怖的还不是这个,陈涯神色严肃道:
“掏空内脏的行为,并不多见,一般的大型猫科动物,只对肉感兴趣,它们大多会舍弃内脏,只有狼科生物才对内脏,情有独钟。”
此话一出,直播间内立即出现了弹幕。
“孤鹰:没错!我记得在语文课本,鲁迅的那篇《祥林嫂》,她的儿子就是被狼吃了,在狼窝找到的时候,内脏都吃空了!”
“无名普通人:(惊恐)这么说,这片林子里有狼群?”
“一生何求:怕个毛!要是像哈士狼那样,来多少,涯哥就能灭多少!”
“奥斯卡淫帝:问题是喉部的伤口,不是狼能够做出来的。”
“音月下影:不管怎样,涯哥都要小心了!”
……
见到弹幕,陈涯点了点头,随后忍着恶臭,使用打野镐挖开尸体的四条腿,随后分离出四根暗黄色的蹄筋。
筋,其实也是韧带,富有极强的韧性,十分适合做弓箭的弦,但现在这四根五十多厘米长的蹄筋,早就脱水了,变得**的。
采集了四根蹄筋,陈涯继续前行,目前估计是离开了大黑头的势力范围,也是时候找个地方,当做今晚休息的临时营地。
而在他离开了不久,独狼渐渐追踪了上来,瞧见地面上的尸体后,立即一愣,随后似乎嗅到了什么,差点掉头就跑。
呜呜!~
独狼踌躇了一会儿,但最终还是追了上去。
一个小时后。
怒气冲冲的大黑头,此刻也追踪了过来,虽然之前的一场阵雨,冲淡了陈涯的气味,但根据对方留下的足迹,它还是杀到了!
然而,强壮的大黑头,见到那具野猪的尸体后,也是顿了顿,同样嗅到了一种特殊的气味。
紧接着,大黑头向着陈涯离去的方向,发出愤怒的咆哮声。
吼!!!
仿佛是在宣泄一般,但大黑头并没有追上去,因为它和独狼不一样,那家伙实力很菜,属于一巴掌就能够拍死的货色。
要知道,在神农架林区,每一座山头,都存在着许多猛兽,它们划分领地,互相之间,井水不犯河水。
大黑头作为扛把子,一旦越界了,势必会遭到攻击,而独狼这种小喽啰,反而没有什么事情。
所以,在发泄了一通之后,大黑头也只能无奈的返回了。
作为一头年轻的熊王,它并不是害怕,而是没有必要为了追杀陈涯,把自己陷入危险的地步。
那么,问题就来了!
究竟是什么生物,居然连大黑头都感到忌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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