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跟拆迁一样。拆掉值钱的房子,却没有等价的回迁房作为补偿时,就按拆迁款的多少给补偿价值相等的土地。
至于那100公顷特殊用海则是官方划给特别保护区的,李瑶林对该区域的开发权限同样受到严格的限制。
那是否说李瑶林设保护区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其实不然,从a的信息就能看出来
岛屿行舟岛
岛主李瑶林
面积43平方千米430公顷岛陆面积220公顷海域面积210公顷
开发进度基础设施32水库1个、公共厕所3间、简易码头、大门、电力系统、2k公路、遮阳亭、便利店、员工宿舍、招待大厅建筑群、孵化房、度假屋10间
游乐设施53级海钓场、3级白色沙滩、1级潜水基地
环保设施35禁渔区、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
经营等级3级
评级无
海神满意度29
李瑶林依旧拥有特别保护区的5公顷海岸线沙滩及123公顷海洋使用权,只是按照特别保护区的“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原则,将被限制开发,她还额外获得了40公顷海洋面积补偿。
好比拆迁的时候,李瑶林的房子和土地被征收了,按房子和土地的价值,她得到了等价的土地作为补偿。但是由于该房子和土地的性质特殊,李瑶林依旧享有使用权,虽然不能给房子装修改造,但住在里面还是没问题的。
总之一句话,李瑶林赚翻了。
唯一让李瑶林遗憾的是作为补偿而新增的40公顷海域并不是她想选哪儿就选哪儿的,系统自动以行舟岛为中心,将非保护区的海域均匀地囊括了40公顷进来。
打个比方,行舟岛是一个足球场,而周围的海域就是足球场旁边的跑道。现在有40公顷地可以让她开发,如果让她自己选,她或许会在足球场的南边建个篮球场;可系统没给她选择的机会,自动将四条跑道扩充成了八条跑道。
没多久,李瑶林就拿到了官方更新了相关信息后的新证书,而且官方的口径也是要给她一些补偿。
李瑶林“”
也不知道该说是系统在官方那儿有人,还是官方那儿有系统的人,要不然咋这么配合和效率呢
但从系统不允许她对外透露系统存在的情况来看,大概是前者吧
特别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并非行舟岛负责,在成立之初,油市便成立了一个班组“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管理站”来管理保护区。
但因保护区位置的特殊性,及行舟岛在这其中发挥的作用,油市官方决定跟行舟岛共同开发建设,只收取门票收益的百分之五作为保护区的“经营收入”。
对此,李瑶林是没有意见的。虽说保护区能成立是因她的开发建设、治理污染,吸引来了海龟等产卵栖息,但她从未将行舟岛及海洋当成是她的私有物。
增加的海洋使用面积足以说明系统认可她的做法,而增加的2点“海神满意度”更是说明了海神对此事也是乐见其成的。
至于被分出去的门票收益的百分之五,其实也没有多少钱,门票从来都不是行舟岛的收益大头,以每天一万元来说,也才只有五百元属于保护区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