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进去后,一句话可概括痛并快乐着。
“可以的。”右右拿过指骨,“哥哥看,能拆开。”
冥王指骨上有两处骨节,也不知道右右动了哪里。
苏时若刀锤火都没留下丝毫痕迹的指骨,被右右熟练地拆下骨节。
整只指骨便成了三小节。
也就是说,不拆开的话冥王指骨之于五只厉鬼,是大通铺。
拆开之后成了三个小卧室。
谁不想住独立卧室呢
五只厉鬼中嫁衣女鬼等级最高,它当之无愧地一只鬼占了根指节。
剩下四只倒也没争,毕竟人家确实比它们强嘛。
争也没用,反而会留下不好印象。
剩下两节必须两两“同居”,跪地男鬼想找少年鬼。
它们都是稀里糊涂既是不幸又是幸运地成为厉鬼。
多有共同点啊。
住一起肯定有话题聊。
但柔弱女鬼率先拉住了少年鬼。
嘤嘤表示它一个弱女子,和“男人”同居属实无法接受。
这在她那个时代,会被骂的。
少年鬼是“男孩”,没有关系。
纸片男鬼对跟谁住完全不在意,只要能往生就好。
跪地男鬼无奈,只得提心吊胆地和纸片男鬼钻进二号指节。
“先生,您有任何需要都可以唤阿怜,阿怜服侍人的经验也很足呢。”
柔弱女鬼我见犹怜地怯生生说完,发现青年毫无反应。
甚至看她的目光平静得让鬼都忐忑。
她只好在青年面无表情的视线下,默默拉着少年鬼钻进三号指节。
客厅少了五只厉鬼,大概是心理作用,只觉光线亦明亮不少。
苏时若感受了下掌心中的三节指骨。
似乎比之前重了些许
应该用根绳子把它们串起来指骨拆成三节,每小节不过三四厘米,太容易掉了。
念头刚一掠过,眼前多了只白生生的小胖手。
早就想到这一点的右右甩着手里红线,贴心地说
“哥哥绑起来。”
“好。”苏时若接过。
既然接受厉鬼们的存在,为了方便,也为了不被遗失,串起来戴着最合适。
两个选择。
一个是戴脖子。
一个是戴手腕。
苏二哥果断选择后者。
可指骨表面呈墨灰色,且医院里大部分医生对人体骨骼十分了解。
很大可能一眼透过表面发现这是人类指骨。
“”
但他真的一点也不想戴在脖子
二哥哥心事重重的样子自是吸引了小棉袄。
小姑娘立刻询问,得知情况后,她兴匆匆拿出自己的画笔
“右右帮哥哥把骨头画漂亮”
苏时若心想他试验那么久都没在冥王指骨上留下痕迹,“上色”同样不可能。
不过他没有扰断小孩儿的兴趣,任由她折腾,去浴室放水准备给右右洗漱。
等他出来,发现三节小指骨竟然真的被上色。
在右右惊人的画技中,三节小指骨已经看不出原来模样,被五颜六色覆盖。
勉强可以称一个彩虹色。
指骨上的“冥王”二字亦被掩在画笔之下。
最为关键的是,三小节指骨整体变得圆润光滑,宛如被打磨过似的。
乍看像一小根廉价的彩虹色塑料玉石。
中间多了个洞,可以让红线穿进去。
“绑上也有可能会掉呢,这样穿进去就不会啦。”
右右挥着指骨向二哥哥展示自己的成果。
小姑娘觉得自己可聪明了,都学会举一反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