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隅顽抗,坚持反击死了都要打一场
那
她尸体多半是要凉了的褪色者不觉得自己如今这具强弩之末的凡人身躯能够打赢一个长年战斗、身经百战的夜叉。
说不定对方咔嚓一下,她的意识就能就回本体下线去了。
但这样做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起码金鹏不会知道南风曾经欺骗自己,他顶多以为那个凡人掌柜有朝一日忽然失踪了,大抵是离开了马尼城,去过她喜欢的新生活。
金鹏会美好又遗憾的认为,南风依旧活着,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他们只是不再活着相见罢了。
而不是知晓他的凡人朋友南风,会在今日死在他手上。
这孩子并不是表面上那么凶狠残暴,他的内心实则柔软纤细,只是逼迫着自己摆出一副杀戮机器的模样罢了。
真要是那样的话,“亲手杀死朋友”这个友谊的结局绝对会令他非常痛苦的。
是的,哪怕到了如今这生死关头的一步,褪色者也依旧不愿意狠狠地往对方的心里戳刀。
没错,我南风的确是璃月的探子,但我们最初的这份情谊,并不是掺杂着什么功利的心思。
你在饲养家里的小猫小狗,难道会期待有朝一日,它们能为你带来任何回报吗难道你指望小狗去拿本科学历还是猫咪能做便利店员工挣钱养家
不可能的。
人与宠物是这样,但人与人的友情之间就一定比这份情谊更高贵纯粹吗未必见得。
褪色者依旧不清楚自己对金鹏的感情,到底是出自一个饲主,还是出自一个朋友的身份。
但情谊就是情谊。
故事的结局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相伴的过程。
与此同时,本体和摩拉克斯正在加速赶来马尼城的路上。
十二个时辰内,他们一定能拿到我胃里的亚辉石耳坠,替我完成与那三万亡魂的“契约”。
只要想清楚这些事情,褪色者就有了一个非常冷酷,但又充满理性的答案。
我南风,区区一介凡人,我这濒死挣扎的凡人一命与三万人的亡魂归途相比,与成功让一个夜叉心慕璃月的内心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啊
哈哈哈哈哈
想到这里,那伪装成卫兵的刺客散去身上的伪装,露出了“小黑”的外表,她那白森森的牙齿和眼睛毫不犹豫地显露着,旋即狂放地大笑起来。
“夜叉,我听闻过你的恶名你这脖子上被拴着锁链的魔神走狗难道只有狺狺狂吠的本事么有种就来杀了我吧哈哈哈”
“无聊。”
金鹏戴着面具,没显露出任何表情,只是攥着枪柄的手掌骨节愈发用力了几分,周身漆黑的煞气愈发凶狠地沸腾起来。
“如你所愿老鼠。”
话音未落,他已经出现在褪色者的身后,高举手中长柄枪,毫不留情地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