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刚刚从警察局附近出来,很明确地可以肯定,警察局还没放人。
可是他却出现在了汽车站
沈惠惠惊道“你偷跑出来的”
自从那天分开后,两人就再没见过面。
此时男人穿着一身新的衣服,应该是警察局新发的。
只是这个年代大多数穷人还吃不饱饭,营养跟不上,导致大多数南方人个头不高,身高就一米七出头。
而眼前这个人,高高瘦瘦的,明显高于平均线。
这导致了新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十分不合身,不论袖子还是裤子都短了一截。
衣服短一点就算了,更惨的是鞋子也偏小,根本穿不进去,脚后跟都露了出来。
他应该是徒步从警察局赶到这里的,穿着不合脚的鞋子快步赶路,脚后跟被磨出了一层血,血肉模糊地踩在地上。
再搭配他脸上身上的伤看起来简直惨不忍睹。
也亏得最近宁平县伤员很多,大家都十分狼狈,他这个模样站在人群中,倒也没显得很突兀。
只是看起来,实在太疼太疼了。
察觉到沈惠惠在打量他,男人也知道自己现在肯定十分狼狈,有些无措地往后缩了一下“对不起,吓到你了。”
“我看起来像是被吓到的样子吗”沈惠惠气道。
男人看了沈惠惠一眼。
只见她瞪着圆溜溜的眼睛,板着脸看着自己。
确实不像是被吓到的模样,反而更像是生气
沈惠惠看着男人,差点没气得跳起来。
她能不生气吗
至少沈惠惠早晨去警察局的时候,男人还是被关在里头的。
应该是门卫大哥把东西送上去后,男人得知了她要离开的消息,就偷跑了出来,赶到汽车站见她
没有人想到,他有能从警察眼皮子底下逃走的能力。
更想不到,他会跑来汽车站。
旧汽车站和警察局都在城区内,距离不远。
可是他们现在可是新的汽车站。
从警察局到新汽车站,沈惠惠都是坐车过来的,简直不敢想象男人是怎么跑来的。
要知道他还是个病患,身上有不少伤。
更别说那鲜血淋漓的脚后跟了。
宁平县的水虽然逐渐褪去,但天还没放晴,地面湿漉漉的。
来来往往的人多了之后,地上全都是脏水,光是碰一下都嫌脏,更何况受伤的脚直接踩在地面
早知道会这样,她当时就应该叮嘱门卫大哥,晚点把东西送上去的。
沈惠惠气自己做事不周全,也气男人行事不按常理出牌,更气他没有保护好自己的身体。
就算底子好,也不能这样糟蹋,反反复复多折腾几次,再好的身体也会变差,万一恢复不了怎么办,那不是一辈子带着伤了
沈惠惠看了下四周,找了个有座位的地方,带男人过去。
待他坐下后,沈惠惠打开背包,从里头找出了酒精棉花和纱布等等东西。
本来她的背包里是没有这些东西的,还是这几天和医生打交道久了,不自觉也养成了这种习惯,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