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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第一百二四(2 / 3)

他心有戚戚焉“寻常土地公能有如此多供奉我看他别的不说,很受人族欢迎。”他以天真的语气道,“是名仁善之神啊。”

黄鼠狼精嘲笑道“土地公实力低微,地仙哪有上天的道理且若他真有这本事,我们倒不用怕了。”他转眼睛的模样是真狡猾,“你难道没听过天上一日地下一年吗想想,他上天,找人,再降下雷电要花多长时间,我们早就养好逃跑了。”

“本来也没准备在这呆上一年半载,吃得差不多就行了。”

老虎精懵懂道“你昨日也是这么说的。”

看似最聪明的狐狸不说话,一个劲往嘴里扒拉饼,他才是真聪明的

黄鼠狼精还是有把握的,他自认见过世面,给隔壁的黄风大王捧过臭脚。

黄风怪原本是灵山脚下的黄毛貂鼠,偷吃过琉璃盏内的清油,在妖怪中算是跟脚很好的了,他特别喜欢跟小喽啰吹嘘自己这段经历。

他说自己见过的大人物多了去了,自己可是受过如来佛祖赦免的妖怪,多大的排面

他还喜欢说灵山、天界与人间的不同,天界是他道听途说来的,其中就包括常识性的时间差。

小喽啰听后无不佩服他的,黄风大王的虚荣心也得到大大的满足。

黄鼠狼精的见识就来自于爱吹牛的大王。

他想那些神仙我都听黄风大王念过,有本事的神仙还能找不到我们早把我们逮了去了

哎,左右不多这几日了,再吃饱点吧

可见,黄鼠狼虽比白兔他们有见识,也不曾超越市井妖怪的极限。

磨蹭着磨蹭着,白仙就雄起了。

这一日,黄鼠狼精他们还是大摇大摆地上门,趁“土地公”不在的空档大快朵颐。

这四妖怪好歹在镇上做过工,知道什么叫低调,出来前都用上蹩脚的化形术,就怕被人族发现。

哎,他们也好久没有吃过人了,或者干脆就没有吃过,镇上的长工也待他们不错。

小喽啰有些还是挺善良的,本来妖怪就没有人聪明,没有那么多狡诈的心肠,否则也不会动不动就流传出妖精报恩的故事了。

与镇上人相处久了,不欲伤人还挺正常的,但这前提是人族没有围殴他们。

再说分辨妖怪与人,那可不是谁都会的技能,要不然怎会有“照妖镜”跟“火眼金睛”呢小喽啰、小道士都是分不清妖怪与人区别的,他们感知不到妖气

白仙的对敌经验不丰,以往也没有需要他嗅鼻子索敌的事儿,他对妖气肯定是不敏感的。

但是,他隐蔽自身气倒是很熟练,白仙用得最好的幻术就是将自己幻化成路边的一块石头,让谁都发现不了他。

此时,白仙就以身化石,藏在灌木丛后,小眼睛紧盯装蒸饼的盘子。

他倒要看看,是哪来的瘪三成日偷他的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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