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再换一个做生意的方案。
一个计划失败了,不算什么,他不相信自己任何一个机会都失败。
于是,第一天宋思雨便去忙活新的事情了。
既然租不到店面了,但他还有最后一个办法。
那就是去。
摆地摊。
其实这个年代有很多人在外地摆地摊,因为摆地摊不用交房租,而且一旦位置选好,选了人流量最大的地方,一天出摊赚到的钱并不会比开店的减少。
只不过虽然摆地摊能挣钱,但是摆地摊的人还是少数。
毕竟了去摆地摊的话,其实是很丢脸的,一件事情。
因为摆地摊会面对着各种各样的客人,关键是忙起来的话,他们还得一直在地摊前面的小位置上等着,因为这样才能赚到钱。
不过这样还有个弊端,那就是会有过往的路人们一直盯着他,这绝对是非常丢脸的事情。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宋思宇之前在完全没有考虑过要去摆地摊。
不过现在情况有变,比起丢脸这件事情,她显然更看重的是金钱了。
开公司能把事业做大做强,开小店也能把事业做大做强,路边摊其实也那么事业做大做强。
宋思雨相信自己一定是这个可以改变现状的人,所以第一天他便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去到了天桥上。
天天上的人流量,真的很大,宋思宇在楼下的时候明明看着上面还有位置呢,结果等到他爬上的天桥之后,看看那边是好几个人,你争我抢的战绩起了好地方。
宋思宇看到这里,心情不免有点差,因为天桥这地方竞争大的超过了他的想象。
不过没关系,她一定可以的。
怀着这样的念头,宋思雨赶紧把自己采购出来的东西摆在他面前的地摊上。
她卖的东西其实非常非常简单。
那就是服装。
现在整个社会应该处于吃饱穿暖的地步,吃的问题,他没办法,毕竟他总不可能提着一袋又一袋大米来卖吧。
所以转念一想他就想到了服装。
毕竟服装行业也算,是他见过的暴利行业了。
上辈子,他看到过有人去批发市场买衣服,批发市场那边拿价一件衣服几块十几块钱,但是等那些店长把衣服从批发市场带回来挂在自己店里之后,那件衣服的价格就摇身一变,直接翻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而他们所付出的,不过就是路费和房租,除去这些之外,其余的全都是赚的。
一键衣服就能赚几十块,哪个傻子才不愿意干这活儿呢
当然要能把这生意做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需要独特和超前的审美。
毕竟服装行业是所谓的变化挺大的行业,比如今天流行一件衣服,指不定明天就又开始流行新的款式了。
所以这些审美变化很快,就必须要卖衣服的人有着很厉害的审美才行。
宋思雨觉得自己是。
毕竟自己好歹也是活了那么几十年,还带着上辈子的记忆,他的审美绝对会比现在这个年头的人要好很多。
有他专门去进衣服,然后还学这个上辈子那些服装店搭配的方法,把自己摊位面前的衣服都给搭配了一番。
不得不说,虽然宋思宇人品不行,但他搭配出来的衣服还挺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