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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亭酒肆是开在黄沙漫天,寒风凛冽的戈壁滩上,是宋辽边境一处供人歇息落脚的小店。
小店条件简陋,四周都是黄土和岩石垒成的残垣断壁,干净整洁称不上,舒适更没有,只能勉强遮挡风沙,个吃饭睡觉的地方。但这里有其它地方没有的两样特产,珍馐“杜鹃醉鱼”和烈酒“炮打灯”,是来往经过的人必点的招牌菜式。
顾惜朝也不例外。
破烂不堪的木桌不晓得补过几次,已经是伤痕累累,仔细辨认的话十八般武器应该能在它身上找全。日积月累沾上的油渍入木三分,给整张桌子都包了个浆,原本该是正常的棕色也变的乌漆墨黑。
品相极佳、肉鲜味美的杜鹃醉鱼,摆在这样的桌子上,很难让人提起食欲。
顾惜朝叹了一口气放下筷子,看来他是被公主府的锦衣玉食给惯坏了。
以前还未考上状元囊中羞涩之时,什么粗食杂粮没有吃过,什么艰苦环境没有住过,还不是照样吃的津津有味,住的开心,只要能饱腹,能遮风避雨,死不了就满足了。
杜鹃醉鱼他没口福了,酒却要多喝些。
顾惜朝拿起酒坛,拔开塞子,一股劲“腾”地窜上来直冲脑门,要不是他闪头的动作快,酒气能熏瞎双眼,光闻味道就能让人晕晕乎乎,看来这“炮打灯”真不是一般的烈。
顾惜朝见猎心喜,迫不及待地仰头喝起来,略显浑浊的米色酒渍顺着嘴角流进脖颈,浸湿他干净的领口,远离尔虞我诈的官场,顾惜朝整个人都变得放纵洒脱。
“嗬”顾惜朝拿手背潇洒地抹了一把嘴,眼神精亮。这酒好冲,喝进嘴里必须赶紧往下咽,否则非得烧烂了口舌嗓子眼儿,又呛又辣,几可媲美烧刀子。
这酒无疑是对顾惜朝胃口的,若不是有要务在身,他定要痛快喝个尽兴。
尽管有意控制自己,他还是一口接着一口地往红润的嘴巴里送酒,没一会儿酒意上头染红了整张面孔。
顾惜朝相貌俊雅,风韵入骨,是难得的风流人物,不然也不会让赵秀秀在面对他时,一而再的做出与计划相悖的事。此刻他人更是美若桃夭,带着醉意朦胧的眼波不经意一个流转便是风情万种,迷离魅惑着众生。
只可惜这家店里没有其他客人,唯一有机会能一睹这绝世风采的酒肆老板,正在后院厨房里忙活,注定没有眼福了。
“再有九天就是与公主大婚满一年的日子,这里离汴京千里迢迢,也不知道能否赶得及。”顾惜朝喃喃低语,只要一想到心上人,他幽深的眼里就只剩下浓的化不开的柔情蜜意。
顾惜朝在酒肆守了一天也没有等到他要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