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弃说“那就再长胖些,让我瞧瞧你小时候的样子。”
他轻抚着她披散的长发。
许久,忽又低声道“今日,我去见了阿史那金。这伤,便是在质子府中落下的。”
“阿、阿史那金”沉沉一愣。
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印象,却既不是那满身珠宝玉石、肆意恣睢的九王子,也不是城墙楼上惊慌失色的小少年,而是定风城牢狱中,那只冲着自己炸毛的“狮毛狗”。
他有一双很漂亮的蓝眼睛。
以及,一身改不掉的坏脾气。
“哦”于是她喃喃出声,“他还好吗”
不会还和以前一样动辄生气、喊打喊杀吧
“他的命尚有价值,引得不少虫蝇闻风而来,暂时死不了。”
魏弃说“但是,今天,这里头多出了一只从没出现过的厉害的虫子。”
沉沉闻言,脸色登时一变,“你的伤就是他弄的”
“嗯。”
“是什么人突厥人吗”
“也许是,”魏弃说,“我的藏书中,有樊齐昔日所赠、一百七十六部江湖剑法,但其中,并不包括他今日所使之剑。要么,他并非大魏人士,要么,他的剑法已远在其之上。且他与突厥,必有千丝万缕之联系,不然,今日不会这么凑巧地出现在质子府,且一心只为取我性命。”
平西王与王室联姻的消息,早已散播出去。
在世人眼中,他便是平西王辖下二十万赵家军的下任统领。对于久受赵氏压制的突厥人而言,则意味着,他也取代了重病不起的赵莽,成为了他们新的眼中钉,肉中刺。
“你你看清他长什么样了么”沉沉突然问。
不知为何,她的心跳忽然跳得很快。
盯着头顶床帐看了好一会儿,她又小声问“他,他穿的是红衣么”
魏弃几乎瞬间便明白过来她的意思。
“你怀疑那是你的兄长”
“”
沉沉没想到他反应这般快,一时哑然。
沉默良久,方才从喉口挤出一句“也许是英恪吧。我也是猜的。因为,他是大魏人士,又和突厥,关系紧密。我能想到的人里,好像也只有他了。”
“但也不止他,”魏弃说,“而且今日,那刺客穿的并不是红衣。他脸上戴着面具,更看不清楚容貌。”
那,便当作不是他吧。沉沉想。
最好不是他。
她宁可他逃出追捕,此时此刻,已然逃到天涯海角去,而非继续为突厥人所用,深入虎穴,与虎谋皮。
如此便好了。
想到这里,她轻按着胸口,尝试着长舒一口气。
夜色之下,魏弃却忽的一眨不眨地盯着她,两眼深若幽潭,不知在想些什么。
等她回过神来,自己人已翻了个个儿,被人压在身下,困于他双臂之间。
而她第一反应,便是伸手推了推他肩膀。
“你你伤还没好呢”沉沉哭笑不得,“在想什么我、我可不陪你玩了。”
是了。
她始终还把这回事当玩闹呢。
说着就地一滚,滚向更里侧去,魏弃却“追”上来,又一次把她拥于怀中。
“芳娘。”
声音压低,竟犹如蛊惑一般,他与她耳语。
“给我生个孩子吧。长得像你的孩子,让你舍不掉、抛不下的孩子。”
“诶”
沉沉瞪大了眼睛“诶”
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