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认了很多。”不知认字,中学生水准的温浪现在洋文也能拽两句呢。
或许是因为温浪自己开始识字读书学外语,他才越发觉得薛仲棠没什么厉害的,所谓有文化不过就是装在肚子里的墨水积攒多了,只要肯学肯读书,谁不能是个有文化的人
学识和阶级财富无关,但却足以让人平视一些东西。
“你还有别的事吗没有我要学习了。”不等薛仲棠回答,温浪就把随身听的耳机戴到了头上。
还想说点话的薛二爷闭上了嘴,找了个温浪附近的石墩子坐了上去,等着温浪结束晨读。
温浪嘴里蹦出字正腔圆的洋文,这样优秀的发音叫坐在石墩子上的薛仲棠变了神色。
他莫名有些不快。
因为温浪身上出现了他不曾插手也不曾知晓的变化。
温浪变得比从前优秀了,还学会了洋文,说不定以后外国佬都得为他倾倒。
没有人会一直停留一个地方
一个瞬间里,千变万化才是永恒不变的东西。
可薛仲棠低头审视自己的变化,他却不曾优秀,只是越变越差。
从前他哪里会为一个人百爪挠心寤寐思服,更不会往自己脖子上套上那所谓忠贞不二的项圈,因为永远和一个人在一起这件事在从前的薛二爷眼里,和赴死没什么区别。
专一和忠诚从不是灵长类生物该有的原始本性,不然它就不会被称之为美德。
和热衷于自我约束控制一切的宋庭玉不同,薛仲棠天生就是个风流的人,他享受在平原上失控的冲动,也不觉得自己见一个勾搭一个,万花丛中过有什么错,人本来就是追求刺激和新鲜的生物,像宋庭玉那样死板的人生才没有体验感。
可偏偏,薛仲棠早已形成的舒适圈被他亲手打破了,就为了追着温浪,他硬生生把一切都扭转成了自己不习惯也不喜欢的样子。
他第一次吃回头草,可这颗回头草却似乎长脚越跑越远了。
好不容易等到温浪背完单词,薛仲棠心一横,从石墩子上站起来,不准备再畏畏缩缩,他要直白些,要温浪一个准话。
要是温浪对他没意思,他、他肯定扭头就走,再也不在这里上赶着热脸贴冷屁股。
“温浪,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冷漠”薛仲棠漂亮上挑的眼睛一眨不眨望着温浪,“难道你把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情都忘了吗”
冷漠“我没有。”温浪觉得他这是对待一个寻常熟人的正常态度。
忘了“也没忘。”肚子里的货都还没卸,那第二份工资薛仲棠也还没给,温浪这辈子都忘不掉吃的这闷亏。
薛仲棠露出欣喜的表情,上前想拉住温浪,“我就知道,你还喜欢我,对不对”
这样的态度,就是为了故意引起他的兴趣对不对
温浪的身子往后仰了仰,看薛仲棠像在看一个精神病,“你胡说什么我才不喜欢你。”
“什么”
“我说,我不喜欢你。”温浪无语地蹙眉,捂着自己的肚子又谨慎地往后退了一步。
这才半年不见,薛仲棠怎么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上赶着招人烦。
而且,“我们半年没见面,没有任何联系,我为什么会喜欢一个半年没见面且连姓名都不清楚的人”
正
常人都不会做这种蠢事。
现在回想起来,温浪觉得自己能惦记薛仲棠三四个月,坚持不懈想找到这个人,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也算是对自己这混乱的初恋给出一个恰到好处的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