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然后我还要一束花,我们结婚之后拍个照,到时候一人一张,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我觉得很好,你要什么花但是我戒指没有买好。”
“买我喜欢的花,不喜欢的我看到掉头就走,戒指不着急,等婚礼给我,你明天记得刮胡子。”她嘱咐他,用手摸了摸他的下巴,有胡茬,硬硬的。
话说出来,空气都是甜的,暖的,晚风都陷入的热恋之中,没有一丝一毫风暴,只有缱绻的时光碎碎地闪,滔滔也温柔的不可思议,像是夏天的时候茉莉手串,把整个香港的空气都渲染,极致渲染到烂漫,“不会的,我今晚回去就洗澡,好好洗澡,然后早上起来胡子刮干干净净。”
“那要是刮不干净呢,我不喜欢有胡子的人。”
他握住她的手,“那就你来帮我刮,行不行”
没有回答的答案,能在楼下告别一个小时。
atton腿都站麻了,真的,说什么,在说什么,他怎么就不是千里耳的。
光看着弄弄抬起手来拜拜都有五六次了,怎么还不进来呢,还在院墙外面讲什么,巧克力泡泡的多头玫瑰在铁栅栏上面一簇一簇地盛开,花蕊的秾艳还有一些许多的甜蜜被浇灌。
恋爱真的很甜,甜到窒息。
甜到梦都是甜的,空气都是甜的。
甜到没有皱纹,看路边的垃圾都觉得别致。
恋爱让人没烦恼,提起来的时候讲不出一个字,但是心脏开始都忍不住地笑。
他们结婚了。
从兄弟,到兄妹,到夫妻。
在这样稀松寻常的夏夜,那天晚上在院子外面,两个钟。
弄弄腿上被蚊子叮了二十七个包,滔滔有七八个包,俩人没吭一声。
玲姐给她抹药的时候,觉得兴许现在恋爱进化了,以前的恋爱只是甜,有时候还水多,容易往脑子里面冲。
现在的恋爱不一样了,它不仅往脑子里面冲,它还跟防蚊水一样,它能抗蚊虫叮咬了。
真是浪漫了我的大小姐,你这咬的都过敏了,你怎么脑子进水了,要跟人家明天去结婚的呢,她见过的人结婚,都没有这样的,哪家结婚不是门当户对,思虑再三的呢。